林学德,平潭县屿头乡田下村人,生于清宣统二年(1910年)十月二十二日。9岁丧父。田产被地主霸占,不得不去福清一地主家放牛谋生。11岁回乡读小学,因无钱续学,仅读一学期即出外打工当学徒。
民国21年(1932年)春,中共莆田中心县委组织的武装队伍,活动于莆田、仙游、福清等地。学德于翌年8月由福清早期共产党员林清成介绍加入革命队伍。民国23年11月任工农红军福清游击大队情报组长。民国24年8月担任游击队班长。
民国26年9月,学德加入中国共产党。民国27年6月,闽中游击队改编为新四军军部特务营二连,开赴皖南前线抗日,学德在二连担任班长。民国28年5月升为副排长。民国30年8月调往新四军二师抗大学习。翌年3月任二师五旅旅部警卫队副队长。民国33年3月任新四军七师游击大队二中队中队长。民国34年9月任七师六O团二营五连连长。
民国35年,国民党发动内战,学德随部队转战南北,历任华
东六纵队十七师四十九团二连连长、十七师四十八团副营长、华东六纵队后方医院运输大队长、华东安东孤山县独立团代参谋长、华东后勤部直属二司行政代司长。在战争年代,学德作战英勇,多次负伤,荣立二等功一次。
民国38年9月平潭解放后,学德调任闽侯军分区平潭县大队大队长。1950年7月以后,任闽侯军分区司令部管理科科长、闽侯专署公安大队大队长、省交电公司副经理等职。1955年6月-授予三级“八一勋章”、“独立勋章”、“解放勋章”,9月28日授予少校军衔。
1959年9月调回平潭,任县委副书记。“文革”开始后被降级使用,任县革命委员会民事组组长、县贫下中农协会主任。
1971年,县委决定给学德(享受二等一级残废老红军待遇)建房,他不同意,也不让政府拨款修缮旧房。
1975年恢复县委常委、县革委会副主任职务。1979年春,学德生病住院。同年8月18日病故,享年79岁。他的骨灰安放在福州枕峰革命陵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