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汉强,又名罗星,清宣统二年(1910年)生于上杭湖洋乡太平村一个富裕农民家庭。民国13年(1924年)夏,毕业于私立新民学校(今为濑溪小学)。16年县立初中毕业后,在漳州就读高中。18年入省行政人员甲种养成所学习。
民国20年,参加国民党军,在张贞
四十九师任排长。继而,在县监狱所任管理员、省保安团独立营任连指导员。24~38年,先后任官庄区公所代理区长,武平、上杭县督练员兼国民兵团后备中队长,龙文、官庄、信和及武平县象洞等乡乡长。期间,抓丁0,抓到有“嫌疑”的人,即先施酷刑,不招便 决处死,人们暗中称他“老虎”。但在信和任乡长期间,敢于惩治-或打家劫舍的土匪,人们亦有好评。
民国38年5月,林参加傅柏翠领导的闽西起义,担任行动委员会信和乡支委会主任。解放后任信和区副区长。1950年1月,因违抗命令被免职。旋即叛变投敌,受武平县匪首钟勇策动和支持,潜回信和等地网罗土匪、特务和流氓,组成一支盘踞上杭西路的武装土匪队伍。为颠覆人民政权,多处散发 传单,杀害上登、水埔等村的村长、民兵队长,抢夺民兵 枝弹药,匪首钟勇即任命他为“上杭县长”。同年8月22日晚,他率领100多名武装匪徒攻打信和区政府,遭区中队战士英勇反击,久攻不下,气急败坏地指使匪徒烧毁学校、抢劫粮库后败逃。因林汉强积极-反人民,得到“中国人民自由军闽粤赣边区总司令”唐宗的赏识,同年9月7日,被“委任”为“中国人民自由军闽粤赣边区第十三纵队第一支队附”,林受命后,用“密令”形式,向工商界及农村富裕户大肆派款。还派专人传令“中国人民-救国军庐丰支队”、“中国人民-救国军政治部”、“中国人民自由军上杭别动队”等匪首,于同年农历八月十四日晚,率部攻打县城,并扬言“回城过中秋佳节”,“庆贺县政府恢复”。
正当林汉强自以为得计之时,隐藏城内的武装特务被公安机关侦破,林收买的“内线”人物黄某某等又被公安机关逮捕归案,使攻城计划彻底破灭。县人民政府集中县大队、公安队和民兵1000余人,在中国人民解放军二五九团配合下,向林汉强一伙盘踞之巢穴——北山□发起全面围剿,经过几次攻击,大部分土匪被歼,林汉强化装潜逃,行至上登时,被民兵生擒。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条例》有关规定,经司法机关审理,并报省核准判处林汉强死刑,于1951年1月1日执行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