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泮
(?~约1524年)
字用养,闽县人,家住西门西园里。明成化八年(1472年)进士,授南京大理评事,历寺副、寺正。任上对屈打成招案件,反复审查,冤案大白,升广州知府。府治省城有元伯颜
灭宋纪功刻石,林泮将其铲除,刻作“宋太傅枢密院使张世杰
死节于此。”不久,升广西参政,兼总理粮储和屯田;升江西布政使。后进顺天府尹,省、寺供应,悉按旧章办理。正德二年(1507年)擢升户部右侍郎,总督太仓粮储。林泮奉命前往凤阳、河南会勘徽州府土地,事毕加俸一级,升南京户部尚书。时刘瑾
把持朝政,大臣任免多由其意。林泮才出京都,刘瑾
遂令其致仕。返乡后,寄居僧舍,生活艰苦,但泰然处之。约嘉靖三年(1524年)卒。天启初年,朝廷追谥“恭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