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荣玉,民国3年(1914年)生于上杭庐丰畲族乡一个贫苦农民家庭。18年5月红四军第二次入闽时,15岁的荣玉即参加革命,任乡少年先锋队副队长。20年加入共产主义青年团,22年转为中共党员。不久参加工农红军,担任福建军区独立二团政治处特派员。其时闽西苏维埃地区在王明
“左”倾路线领导下,发生了“肃清社会民主党”错案。三连二排排长郑大根被诬告为“社党”,并以“企图逃跑”的罪名被关押起来。荣玉知道后亲自深入连队调查,取得确凿证据,否定了原来的材料和口供,使郑的错案得以纠正。
民国23年冬,红军主力长征后,荣玉留在岩下山、双髻山一带坚持游击战争。次年夏,任杭代县军政委员会副主席。当时国民党调集8个正规师,纠集地主武装——民团、铲共团、壮丁队等在闽西疯狂“围剿”红军游击队,在处境极端困难的情况下,他提出采取革命的两手策略:用公开斗争与秘密斗争、武装斗争与非武装斗争相结合的办法对付敌人。这一正确主张,不料却被当成“右倾表现”,蓝被撤职。25年1月,闽西南军政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在双髻山召开,张鼎丞主席认为蓝荣玉的意见是可取的,会后便将荣玉留在谭震林副主席领导的双髻山游击队,进行艰苦卓绝的游击战争。谭为了摆脱双髻山腹背受敌的困境,决定利用昔年曾在红四队四纵队与傅柏翠同事的情谊,争取傅部中立。便派蓝荣玉与陈茂
辉一起换上便装,带着谭的亲笔信,深入蛟洋,历尽艰险,把信送到傅柏翠手中。此后,傅柏翠逐渐转变态度。当国民党军队进攻双髻山红军游击队根据地时,傅还给红军游击队让开退路。杭代县游击区从此不断巩固和发展。
民国27年3月,荣玉随新四军二支队北上抗日,到达苏皖前线,先后担任二支队政治部锄奸科科长、江南指挥部军法处副处长、一师政治部锄保部副部长、部长、十六旅政治部副主任等职,为发展抗日力量、纯洁革命队伍,呕心沥血、努力工作。解放战争期间,先后在华中野战军、华东野战军政治部任组织部长,为选拔培养军队干部作了大量工作。1949年任中国人民解放军二十四军政治部主任,随军南下,解放福建。不久,转到地方工作。历任福建省民政厅长、省政法委员会副主任、省委常委、省高级法院院长、副省长、省监委书记、省革命委员会副主任、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重要职务,为省历届人大代表。
福建解放后,蓝荣玉为建立人民政权,加强无产阶级-,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做了许多工作。在负责福建省党的监察工作期间,为维护党纪、加强党的组织纪律性、端正党的作风、纯洁党的队伍,进行了不懈的努力。1958年春夏,担任副省长、省委常委的蓝荣玉到长汀蹲点,半年后到龙岩专区兼任专员公署专员。时正搞“-”,浮夸风盛行,到处忙于“大炼钢铁”,田里成熟的稻子无人收割,粮食大减产,农村缺粮,蓝荣玉与地委书记李敏
唐发现此问题后立即研究,并向省里经管钢铁生产及财粮贸的领导反映,请示省委加以解决。后因病离职,1960年春到杭州疗养兼治慢性青光眼,至1962年春才回福州。当听说龙岩地区因农业减产造成人口非正常死亡时,深感内疚。
1969年4月,赴京出席中国共产党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当选为候补中央委员。1980年8月7日,因积劳成疾,病逝于福州,享年67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