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廉生(1914—1948) 又名姜铮,洛南县古城镇姜村人。
姜廉生出身于一个破落的地主家庭。13岁入私塾,17岁入高小就读。在校期间因受进步校长张毅
生的影响,把家里给的生活费用和笔墨纸张节俭下来,尽力资助贫苦同学。假期回家,看到当保长的哥哥打骂长工,便气愤地说:“他是人,不是牲畜,你咋能任意打骂?”并偷偷把零用钱和食物送给长工。民国22年(1933)考入县立初级中学。
民国23年(1934)12月,中国工农红军第二十五军进入洛南,姜得知后,赶回景村,给红军烧水做饭,帮助安排食宿,张贴宣传标语,接受红军的教育。决心“要做有志男儿”。姜联络几个同学要求参加红军,因家庭变故,未能如愿。红军走后,家中遭土匪抢劫,经济拮据,姜辍学回家当了小学教员。民国26年(1937)暑期,姜阅读了好友何史挺从开封带回的《新中华报》、《红旗周报》等进步刊物,决心参加革命。姜暗中联络同学,于民国27年(1938)3月,赴延安进入抗日军政大学学习。同年6月,在“抗大”加入中国共产党。
民国30年(1941),姜廉生抗大毕业后,随部队进驻南泥湾,在步兵独立营当连长。姜参加了大生产运动,多次被评为标兵。民国31年(1942)秋,姜到陕甘宁边区马栏地下交通站工作,任军人合作社经理。其间,姜发动大家开展生产,组织干部家属搞缝纫、做豆腐。在短暂的两三年内,使马栏所驻部队丰衣足食,完成了边区政府下达的税金任务,并向边区提供了数万斤粮食和大量物资。民国33年(1944),姜任经理期间,其舅父陈建业去马栏,走时提出把一对银耳环带回给廉生的母亲,姜耐心地给舅父说:“这些都是人民的东西,我只有管好的义务,没有随便使用的权利,我可以给母亲买些其它东西,这些东西不能动。”不久,又到三五八旅任团长,参加了淳化县爷台山阻击战。
民国37年(1948)2月,姜廉生率部参加宜川战役。姜亲临前线,冲锋陷阵,连续击退敌人数次进攻,胳膊、腿部多处受伤,连续三天三夜爬在阵地上指挥战斗,直到最后胜利。战斗结束后,姜被送到淳化县掩护治疗。其间,姜仍然省吃俭用,关心其他战友的健康,姜曾经在家信中写道:“儿不能在堂前侍奉二老,而是国家破碎、民不聊生,全国几万万人民都在水深火热中挣扎,儿怎能只顾自己的家庭。”并嘱咐妻子:“要把女儿教育成人,继承父亲的事业,听党的话,把革命进行到底!”但信还未寄出,就因伤势严重恶化,于民国37年(1948)5月在淳化县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