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琼,字国华,号九峰子,南平县(今南平市)人,明正德六年(1511)考取进士。
胡琼任职慈溪之前,当地官吏豪强仗势胡作非为,甚至唆使不明-之人,驱赶县令。胡琼在职,为官清廉正直,以身作则,感动了民众,地方权贵找不出他的差错,无法刁难。不久,反而颂扬其德政。他在慈溪任职3年,民心安定,政绩显著,朝廷召他考授,拟任山西道御史,一个月后,因病返故里,居南平东溪岸山麓,与志同道合友人相邀讲学。
病愈后,被任命为贵州巡按。因当地民族杂居,风俗各异,治理困难。胡琼到任后,清除恶劣罪犯,拆除滥建祠庙,兴办学校,推崇德高望重的历代名人和乡贤功绩,教育后人。当时部分苗民不知真情,从中挑拨闹事,胡琼按情节轻重逮捕为首者,平息-。为控制边境局势,他奏请设兵扎营云南各关隘。
胡琼为人刚直,敢于发表自己善意言词,曾向朝廷揭纶官王闫贪赃枉法和总兵昌佐违法,且评议各司里正。人们称赞他是个才能出众的官员。
胡琼被人称道为孝悌楷模。他视继父为生父。家中诸事全交托弟弟,自己不存私钱。其母在外去世,胡琼特地建新屋,迎放母亲遗体,日夜守祭。服孝三年满,出任山西御史。
《九峰稿》是胡琼的遗著。由其子修龄、庭椿收集刊行。他的诗文清新流畅,不时表露仕途艰辛之感。如《黯淡洪涛》道:“世道如流水,应悲怪石多。君看黯淡险,莫向此中过。”因擅于诗文,时常挥毫以赠友人。
后因直言,以议大礼惨遭廷杖毒打身亡,死后草草收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