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祝三(1879~1965)原名居华。陕西绥德人。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考入绥德中学堂,三十三年(1907)毕业后在家乡办私塾,宣统二年(1910)在义合两等小学堂任教,后任校长。
辛亥革命后,霍拥护孙中山
的政治主张,在农村宣传新思想,1924年冬,李子洲在绥德省立四师点燃了革命火种,义合完小进步学生积极响应,反军阀,闹-,被反动-逮捕。霍支持革命,营救被捕学生。
大革命失败后,-笼罩陕北。霍不畏-,支持他的侄子霍世杰、大儿子霍世英(均为中共党员)同国民党新军阀英勇斗争;还多次资助被反动当局软禁的绥德省立四师校长、共产党员常汉三。1932年后,革命武装斗争在陕北兴起。在绥德县境活动的陕北游击队第五支队曾在霍家隐蔽。霍为他们提供食宿条件,帮助渡过难关。
抗日战争爆发后,霍任义合区桥上乡征募委员,在征兵、征粮、动员担架支前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深得陕甘宁边区政府的信任和赞扬。1941年8月,他被选为陕甘宁边区参议会参议员,后调任边区政府民政厅优抚科科长,负责支前、优抚、安置及拥军优属方面的工作。1942年8月,被选为绥德县县长。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他团结各阶层抗日爱国力量,组织和领导全县人民开展减租、生产和拥政爱-动,为打破日军和国民党顽固派的经济-而努力工作。1944年,由杨和亭介绍,65岁的霍祝三加入中国共产党。
1948年,霍任绥德分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副专员兼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绥德分院院长。次年5月,任绥德分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专员。虽年愈七旬,仍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工作,迎接全国的解放。
新中国成立后,他于1950年初带领绥德专区各县县长去延安开会,一路步行,不进饭馆,只买些家常便饭食用,保持着战争年代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1951年,他带领延安、绥德、榆林3个专区的20多位代表前往北京参加国庆观礼。林伯渠到车站迎接,并报告毛泽东主席:“陕北的霍老先生来了。”毛泽东专门把他接到办公室,恳谈了一个多小时。回绥德后,他在汇报进京观礼盛况时,激动得流下热泪。1956年绥德专区撤销,霍调任榆林专员公署专员。他狠抓陕北的水利建设,把织女渠修成连接数县的大干渠,使无定河沿岸的大部分平川旱地成为水浇田。同时,还指挥建成了绥德县通往西山寺的大理河桥。
1959年8月,80岁高龄的霍祝三被选为政协陕西省第二届委员会副主席。1963年12月,再次当选为省政协第三届委员会副主席。他积极参政、议政,直到85岁时,还在工工整整地写文章、写建议,为振兴陕西操劳。1965年6月11日因病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