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位斗
(约1804~1870)
黄位斗,连城县人。少小时,其父督教甚严。有一天,黄位斗跟其大哥在家塾院内桂花树下玩耍,位斗爬树不上,而他大哥已敏捷地爬到树梢。父见后,即以竹鞭抽打位斗,而其大哥倒只受到父亲轻微责罚。位斗母见此,感到丈夫不公正,甚是疑惑不解,位斗的父亲解释说:“伯虽长,他日继述吾事必季也!”所以要严加管教,方能使其品德、学习逐步纳入正轨。不久后,位斗兄弟二人皆考中秀才入县学学习。这时,位斗的父亲教他学习经书,要求甚严,不仅必须按照古意熟透-,而且还要写出自己对-内含主旨的理解并加以阐发其哲理。如有不合要求,则立即严加斥责,所以位斗对经学钻研非常认真,颇有独特见地。清道光九年(1829)中进士,被派往四川任知县。在任期间,常以父亲的训诲、教导,鼓励当地士人。四川人民深感其德行,而不舍他离去。如温江、新宁等县,在他离任调动时,士民写了很多诗歌为他饯行,以示怀恋。
致仕归田后,遇事能明大义,性格柔中有刚,处理问题果敢善断。当太平天国起义时,长汀、连城一带,有一些人,借保护行人商旅安全为名,在长汀辖境内的南岭抽过境税,若是不给,则唆使党徒抢劫而去。汀州知府闻悉后,发文地方予以埋伏捕捉,结果捕获十八人,经审讯供认属实后,即处决埋于作案地界路旁,以警告其他不义之徒。这种做法,有人议论认为未免过于苛残,但位斗则认为,对于这些拦路打劫过往行人客商财物的不义之徒,应予以从严处理。他说:“除暴所以安良,姑息适以养祸”。
同治九年(1870),位斗病逝于家,时年约66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