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振岱
(1867~1952年)
字梅生,号心与、觉庐、悦明,晚年自号梅叟,侯官县人,故居在仙塔路。清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举人。三次考进士均落第。科举废止后,被江西布政使沈瑜庆聘为藩署文案。辛亥革命后,与陈衍同回福州。民国4年(1915年),受福建巡按使许世英聘请重修《西湖志》,任总纂。历时9个月成书,共24卷,40万字。次年,参加陈衍的《福建通志》编纂工作,其中《艺文》和《列传》多由他执笔。民国11年,应邀赴京在何鸿年家任教读。民国25年,回福州,家居十余载,以诗文自遣。抗日战争爆发后,福州两度沦陷,日军曾托人聘振岱为顾问,他严词拒绝。振岱与郑孝胥素有交情,特别倾心于他的诗功,但自从郑孝胥参加伪满后,振岱誓绝往来,并将来往书信和诗文全部烧掉。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政府褒奖抗日期间坚贞不屈人士中,振岱列福州首位。著作有《觉庐诗草》7卷、《我春室文集》4卷、《榕南梦影录》2卷、《心自在斋诗集》1卷、《寿春社词钞》8卷、《西湖志》24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