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维忠(1903~1981),平江县嘉义镇人。
第五届政协全国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财务部原副部长。
何维忠1927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0年7月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历任红六军团供给部部长、一二○师三五九旅供给部部长兼政治委员、西南军区后勤部副部长、西南军区财务部部长、总财务部副部长等职。何维忠坚决贯彻执行党提出的“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正确方针,积极参与领导了著名的南泥湾大生产运动,对粉碎国民党反动派的经济-和部队生产自给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在1942年西北局-会议上受到物质奖励,《解放日报》上表扬了他的模范事迹。毛主席还亲笔给他写下“切实朴素大公无私”的题词。1944年11月,他随南下支队挺进广东,后返中原,历尽千辛万苦。他多次参加战斗,在极其恶劣的环境下,依靠人民群众的积极支援,0地完成了战时后勤保障任务。全国解放后,他努力钻研业务,学习科学知识,对我军后勤财务工作作出了贡献。何维忠在“文革”中,坚持原则,不随波逐流。他对党的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拥护。
何维忠因病医治无效,于1981年8月18日在北京逝世,终年七十八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