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建义 清·道光时人,排行二,足微跛,人称“何二拐子”。桃川里人,富家出身。
何建义与当地富户合伙经商多年,道光末年,桃川里厘金局横征暴敛,对过往客商尤甚,地方税额日渐增多,商、农均感生计难支,公推“何二拐子”为首上 书陈情,以求宽免。何先后陈诉于岐山县衙、凤翔
府衙,未准。后又上 书于陕西行省衙门,非但未准,且受杖责。其后,“何二拐子”只身携银去兰州陕甘制军衙门告状,银两花费殆尽,家中又数次变卖田产送银往兰州供其上下打点。“何二拐子”在彼待批近两载,备受艰辛,终获准。陕甘制军遣员往察,方知所诉据实,遂责令岐山县免去桃川里各杂税,以安民心。何于同治年间病逝。民众感其有利地方,后勒碑道旁,以示纪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