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希琦(1873~1933年),字君玉,号无闷,城关人。自幼家贫,但聪明好学,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壬寅科举人。光绪三十年(1904年),韩希琦被广东潮州文范书院聘为教席。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赴印尼,任《爪哇公报》主笔。次年,改任华
侨学务总会秘书。民国4年(1915年)任“印尼中华总商会”座办兼文教委员会主席,并为《泗滨日报》撰稿。是年5月袁世凯为了恢复帝制,丧权辱国,秘密接受日本“二十一条”不平等条约。韩希琦联络南洋各地华侨团体,多次通电讨袁。袁称帝后,希琦激于爱国义愤,又为讨袁护国积极筹募巨额军费。帝制取消后,韩希琦荣获“拥护共和”奖章。
民国7年春,诏安发生大地震。韩希琦在南洋闻讯后,即筹款汇交诏安县育婴堂及商会,赈济灾民。同年夏天,韩希琦返乡探亲时接黄炎培南京来电,邀他参加筹办暨南大学,同任该校赴南洋募捐和招生代表。韩希琦为支持教育事业,遂与黄炎培同往南洋各地,一路筹款招生。同年10月,印尼小城古突士发生残害华侨事件,当局坐视不理。为此,韩希琦代表中华总商会向荷兰殖民主义者交涉。不久被中华总商会推为代表回国-,请求祖国保护华侨,于民国8年启程回国。希琦此次北京之行,得到孙中山
、萨镇冰、蔡元培和章士钊等人的热情协助和舆论的大力支持,终使大总统徐世昌不得不予以接见。但北洋政府只是“慰勉有加”,下令:“该代表为民请命,造福侨民,殊堪嘉许,特赠‘五等嘉禾章’一枚,以彰其劳”。实则不了了之。韩希琦却因此被荷兰殖民者宣布为“不受欢迎的人”。
自民国9年起,韩希琦便留居上海,任暨南、复旦两校校董。在沪期间,韩希琦还被推举为上海华侨联合会会长、福建旅沪同乡会会长和侨办中南银行董事。
韩希琦书法造诣精深,当时和于右任、蔡元培、黄炎培等名家均有墨宝互赠。诗作不多,但尽写忧国忧民之情,如“高歌击楫向东流,不尽家忧与国忧”。著有《樗里散人诗草拾零》。
民国22年,韩希琦病逝于故乡诏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