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大存(1897~1966)
古大存,字永鑫,号斛咸,广东省五华人。家有九兄妹,古排行第七。古年少丧父,又是后母所生,在封建家庭中备受欺凌。民国9年(1920),考入广东公立法政专门学校,在陈独秀、陈公博等人影响下,逐渐接受共产主义思想。民国13年毕业前夕,经黄国梁、宋青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民国14年2月,中共广东区委派古参加东征军,任张民达师战地政治宣传员。7月,以省农民协会特派员名义到五华县开展农-动,组织农民武装。同年底,古任中共五华特支委员、五华县农会副会长。民国15年2月,任县农会副会长兼军事部长。他在该县组织起农民常备武装2000余人,与地主豪绅的反动武装“资本团”展开了激烈的斗争。古先后成功地领导该县农民进行禁止地主、奸商运粮出境牟利的斗争和“二五减租”斗争,并指挥农民智擒和处决了“资本团”总后台张谷山。
民国16年(1927)“四·一二”-政变后,革命形势异常艰险。同年4月15日,古在横陂主持召开县农民代表大会,突遭几百敌军包围。古率领武装顽强抵抗,直至孤身一人,据守在一当铺中,仍与敌周旋,后得各乡农军上万人驰援,始得解围脱险。7月,五华县革命委员会在龙村成立,选举古大存为主席并任工农革命军第七团团长。9月,古指挥农军活捉了“资本团”团长、古的亲戚李寿眉。地主豪绅多方托人说情,并以三箩光洋巨款为代价求古放人,古均严词拒绝,并果断下令处决李,为民除去一大害。中共“八七”会议以后,古接任中共五华县委书记,发动农民秋收起义,攻陷了反动堡垒塘湖,截击了尾追广州-队伍的张发奎部,全县掀起革命0。
民国17年(1928)春,国民党军队“围剿”五华,并先后成立“驱古委员会”、“灭古委员会”,妄图将古大存等革命者赶尽杀绝。古家三次被焚烧,妻子徐妙娇等10位亲人先后牺牲。中共五华县委主要负责人此时又私自解散农军,携带公款潜逃。古坚定地带领仅存的革命骨干60余人,于5月转移到五华、揭阳、丰顺三县交界的八乡山,开辟根据地。7月,古联络了五华、丰顺、兴宁、梅县、大埔五县的中共组织,在梅县、丰顺交界的九龙嶂开会,成立了五县-委员会,古任主席。8月,成功地领导了畲坑-,震动东江地区,许多离队的游击战士闻讯纷纷归队。五县-委员会也因增加揭阳、潮安两县而扩大并改名为中共七县联合委员会。
民国18年(1929)6月,当选为中共东江特委常委兼军委书记,全力领导该区各县农民武装的整顿和建立正规军工作。10月,朱德率红四军南下至东江地区,古大存连夜前往向朱德报告情况和请示工作,朱德抽调120名战士和30多名政工人员,支援东江红军。其后,建立了东江革命委员会,革委会主席团有毛泽东、朱德、古大存等7名成员。他们联名发表了《关于公布执行土地政纲的布告》,推动农民武装斗争同土地革命相结合,加快了东江革命根据地建设。不久,东江有11个县成立了革命政府,武装发展到数千人。民国19年5月,东江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在丰顺县八乡山召开,宣布成立东江苏维埃政府和红十一军,古被选为东江苏维埃政府副委员长,并就任新成立的红十一军军长。
民国19年(1930),在立三“左”倾路线统治下,东江行动委员会主席颜汉章强令红十一军向敌重兵把守的城镇进攻,使红军不断遭受损失。古根据当时敌强我弱的力量对比,多次提出应攻打敌人力量薄弱的地方,却被指责为“严重右倾”,受到打击破孩,被撤销了红十一军军长职务,禁闭了几天,还险些被杀。民国20年6月,在“肃反”扩大化运动的审查中,古据理和“左”倾领导力争,并为受冤同志申辩,为此被错误地加重处分,留党察看3个月,派往陆(丰)惠(来)县工作。古并没因被错误处分而消沉,到陆惠县仍深入乡村,发动群众,恢复当地苏区工作。因工作出色,提前取消处分,并被任命为中共陆惠县委书记。民国20年11月在江西瑞金召开了第一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成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古没有出席大会,但被选为中央政府委员。翌年8月,古调任东江红军第一路总指挥,在丰顺、揭阳、梅县一带开展游击战,以灵活机动战术打击敌人。民国23年10月,古被任命为东江游击总队政委。
民国23年(1934),调任中共东江特委常委兼政治保卫局长。他力主重新审查肃反工作,改正了大部分错案,释放了200多名被诬告的共产党员和干部,解脱了大批受牵连的家属。翌年,由于上级强行推行王明“左”倾路线,东江革命损失惨重,东江游击队一度仅存古领导的17名战士。敌人悬赏银元两万捉拿古,四面八方有传单劝降。在险恶的环境下,古一再鼓励战士说:“革命好比炼钢炉,杂质跑掉了,剩下来的就是好钢材。只要大家团结紧,革命一定能成功。”在患难中他与红军战士曾史文结为终身伴侣,并领导十几名战士坚持斗争,在大埔高陂塘卜里、东瓜坪,以烧炭、做工为掩护,秘密组织贫农团、陶瓦工会坚持革命活动,并几次派人赴闽西寻找党组织。
民国27年(1938)4月,获悉国共合作抗日,周恩来在武汉八路军办事处,古大存只身经香港赴武汉,找到办事处,重新和上级取得联系,在武汉直接向周恩来等领导人汇报工作。9月,被任命为中共广东省委-部长。民国28年11月,古大存率领广东省出席“七大”代表北上,在皖南新四军军部,汇合湘、赣、桂、闽、浙、沪等省市的“七大”代表组成南方代表团,由古任团长,于民国29年12月到达延安。民国30年至民国34年,古先后在中央组织部和中央党校学习,在整风运动中任党校一部主任。在几年的学习中,古以敢于坚持原则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著称。毛泽东曾在会议上称他“是一朵红玫瑰,带刺的”、“一面斗争的旗帜”。民国34年6月,古在中共“七大”作了题为《关于广东党在开展武装斗争中的经验教训》的发言,并被选为候补中央委员。抗日战争胜利后,古奉命率领一批中央党校学员赴东北工作,历任中共晋察冀中央局党校校长、中共中央东北局西满分局常委兼秘书长、东北局组织部副部长以及东北行政委员会交通部长。
1949年10月,古大存被任命为广东省人民政府副主席、中共中央华南分局副书记。1950年1月,兼任省民政厅长。在领导巩固人民政权、建立正常革命和生产秩序的斗争中,古分工抓支前工作,较快地组建起交通、物资供应等系统,保证解放海南岛以及广东沿海岛屿的后勤供应;动员政府机关干部节粮支援农村度荒;并力主在全省开展减租减息、生产自救运动;在大、中城市狠抓稳定物价、调整工商业、救济和安置失业工人,促进了财政经济形势的好转和社会稳定。
1951年4月,广东省全面开展土地改革。古大存带工作组到惠阳、汕头、兴梅等地区,实地调查,总结经验。其后,他直接组织省人民政府机关600多人,先后到英德、台山两县搞土改试点,两县土改工作的做法,为全省的土改工作提供了经验。1952年,古兼任中共中央华南分局-部长。他坚持原则,全力纠正“左”的偏差,保护一批爱国民主人士。同年5月,古兼任省政法委员会主任,着手领导全省司法改革运动。他通过在省法院的试点,结合土改与土改复查,发动群众,清理冤狱,从政治、组织、思想上纯洁司法机关,为广东司法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随后,他在广宁、湛江、汕头、江门等地,先后亲自纠正多起冤假错案。
1952年11月,兼任省革命老根据地建设委员会主任。1954年9月,当选为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1955年6月,任中共广东省委书记兼广东省副省长。1956年9月,出席了中共“八大”,再次当选为候补中央委员。
古大存一生刚正不阿,在是非面前,在权势面前,能挺身而出,敢于讲真话、讲实话,为群众讲话。1957年至1958年间,省委开展“反地方主义斗争”。古在斗争中受到错误批判和处分,先后被撤销省委书记、省委常委、副省长等职务。1958年4月,被下放到增城县任中共增城县委书记。
1958年,古任广东省政协副主席。1959年冬,因病离开工作岗位。1964年10月,古抱病出席第三届全国人大,继续当选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1966年11月4日,病情恶化去世。1983年2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为冯白驹、古大存恢复政治名誉的通知》,撤销了广东省委对冯白驹、古大存原处分的决定,恢复他们的名誉。《通知》特别指出:“冯白驹、古大存同志都是我党的老党员。他们在极其艰苦的条件下,长期坚持武装斗争,对党对人民是有重要贡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