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铭三(1892--1954.4)
高铭三,辽宁省黑山县人。兵痞出身,16岁当学徒,不久投东北军当兵。1927年得到马占山部焦团长的青睐,任该旅上尉副官,随团驻防通河。高铭三善于投机钻营,临机应变,不久,又被伪县参事官内田武夫器重,委任他为县警察大队长、治安队长、森林警察大队和凤山警察署长等职。
1934年抗日联军第三军向凤山森林警察队袭击时,高铭三增援未逞,以私通抗联罪,杀害30多名无辜农民。1935年高铭三向日寇献策,对义勇军"吉星"、"霸天"诱降,结果在祥顺向阳川附近枪杀32人,在通河东沙沟子惨杀73人,在西门外杀害74人。
1936年高铭三率警察队作响导,配合依兰县日本宪兵队与伪军三十七团等千余人,向我抗联收编的"密林"根据地杨木顶子围攻,抗联战士72人牺牲。"九·三"光复后,高铭三摇身一变,网罗伪警特、土匪、流氓等组织反动的地方武装--保安队。他任治安维持会委员、国民党县党部委员、保安大队队长和青年团总团长等职务。1945年10月下旬,合江人民自治军解放通河时,高铭三在三站阻击,亲自督战,自治军伤亡甚重。11月上旬,合江人民自治军再次解放通河,又遭到高铭三的顽固抵抗。
1946年1月,高铭三纠结巴彦、木兰、东兴、铁力等县反动组织成立联合保安司令部,他任总司令。同时,高铭三还纠集李华
堂等匪队乌合之众,妄图在木兰阻击我军。当高铭三匪队逃至呼兰县元宝岗子时,被苏联红军和松江人民自卫军一举击溃。高铭三被俘后又潜逃到长春市网罗逃亡残余份子组成"同乡会”。高铭三深知末路日近,又潜逃至武汉市,开办“裕华工程公司”任经理,在承包我军一项工程中,大肆偷工减料。在“五反”运动中高铭三又妄图潜逃。1953年被我县公安人员追捕归案。1954年4月23日召开万人公审大会被处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