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旭民,南安码头大庭村人,民国6年(1917)出生。民国11年随祖父旅居菲律宾,1934年加入菲律宾共产党领导的“青工俱乐部”,担任俱乐部负责人。1937年10月旭民怀着抗日救国的雄心壮志,带领菲律宾华侨“抗日义勇队”回国参加抗日战争,担任义勇队队长。翌年,抗日义勇队改编为新四军华侨随军服务团,旭民担任该团副团长,后服务团编入新四军二支队。同年5月,旭民到新四军教导总队学习,193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结业后投身于抗日战争和人民解放战争,历任排长、参谋、股长、营长、科长、团参谋长、副团长、团长。参加苏皖边区和四分区抗日根据地的开辟工作,参加保卫丰塔集、郭村、黄桥、高邮、海安、莱芜、盂良崮、淮海、波江、舟山等著名的战役,为人民立下功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团长、师副参谋长、空军第六航校副参谋长、参谋长、副校长、空军工程学院四系主任、空军第九军副参谋长、副军级顾问。1964年被授予大校军衔。1988年4月在西安病逝。终年72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