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延庭(1888~1983年),原名庆,马巷三乡街人。少时就读私塾。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进入4年制的泉州府中学堂读书,毕业后考入当时全省惟一的高等师范学校——福建优级师范学堂。宣统元年(1909年)毕业,经奏准授理科举人。
宣统二年(1910年),陈延庭到厦门竞存小学、公立中学任教。其间加人中国同盟会,剪去发辫,参加革命活动。辛亥光复,陈延庭跟随陈昌
侯奉命带一队人马,先到石码,接收海防厅印信,又到漳州收缴府署印信。但一些原来的“同志”唯利是图,陈延庭深感“要革命先须革心,欲革命的实现,须先普及教育”,因此立下终身从事教育事业的志愿。他与陈昌
侯在奠定厦门、漳州局面后赴省汇报,向当局请求接办泉州府中学堂。后经教育司批准,他们把泉州府中学堂改为泉州中学校,所聘教师大多是优级师范同学。民国5年(1916年),因地方当局从中作梗,延庭与所有优师同学全部退出,另行创办了泉州私立中学。在集美学校教育推广部和华侨帮助下,私立中学一直办到新中国成立后才改为泉州第六中学。
民国7年10月,延庭应陈敬贤之聘到集美担任女子小学校长,从此开始了在集美学校、厦门大学长达30多年的服务。其间曾担任中学、师范、水产航海学校的数学、物理、化学教员,在校主办事处掌视察,任集美学校董事会董事、集美学校科学馆主任、图书馆主任、教育推广部主任,还曾兼任集美试验乡村师范董事长,支持陶行知的学生张宗麟创办乡村师范。民国10年负责设计、督造集美科学馆,并先后担任科学馆主任19年,为学生提供物理、化学、生物科学的实验馆室。民国15~24年,陈延庭担任集美学校教育推广部主任。他订定公布中小学补助条例及会计规程,具体实施陈嘉庚推广教育的目标,并主持开办暑期小学教员讲习学校,定期召开补助学校校长会议,共同研究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为同安县乃至福建省教育事业作出贡献。
陈延庭曾两度参与厦门大学的校舍建设工作。民国10年,陈嘉庚聘请陈延庭担任厦门大学总务主任。陈嘉庚再赴新加坡后,把厦门大学校舍建筑事宜全部交给陈延庭负责。民国10~14年,陈延庭两次向政府申请用地,与形形色色的地产产权人交涉协商,单坟墓就迁移4万多个,然后主持平整,组织校舍建设施工,付出了极为艰辛的劳动。1950年,陈嘉庚回国定居,筹措资金扩建厦大校舍,又聘请延庭出任厦门大学建筑部主任,完成两幢大楼和一座大礼堂的建设任务。
陈延庭在集美学校工作期间,常年身兼数职。他每月才回马巷家中一趟,寒暑假回家也不过数日。他还先后支持在马巷创办牖民小学(今马巷中心小学)、集美初中马巷校舍(后改为舫山初中、同安第二中学)。公余及晚年还致力写作,主要著作有《厦门语系研究》、《认识台湾》、《厦门大学建筑史》。
1983年1月21日,陈延庭病逝,享年96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