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子钦(1894~1964年),字以钊,曾名筱园,晋江安海镇人,清光绪二十年(1894年)十月生。民国元年(1912年)春,进福建法政学堂预科。民国5年,到菲律宾宿务市,任捷胜商行会计,不久升副经理。
民国17年春,蔡子钦携资回泉州。次年3月,承办安海电灯公司,自任经理。民国21年4月,承顶泉州电气公司,改组为泉州电灯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新公司投资银圆10万元,海外华侨、归侨占87%以上。董事会公推蔡子钦为经理。
蔡子钦到任,着手整顿企业,改革旧公司的管理制度,实行精兵简政,量才录用。又制订一套相应的组织条例、实施细则及其他规章制度,重新规划市区线路布局,并对发电机组、厂房及其他供电设备进行大修。经过一番改革,8月份开始运作,营业额迅速上升。
民国22年4月,蔡子钦往香港,向英国定购1台210匹马力
柴油机发电机组(装机容量140千瓦)。同年11月安装投产,供电能力提高25倍,企业获得良好经济效益,主动将电价降低,且连续两次为职工加薪。民国25年底,新旧两台机组又负荷满载,蔡子钦向侨居日本、菲律宾的亲友借款,购得德国280匹马力
煤气发电机组1台,翌年8月投入生产。此时公司拥有三套发电机组的容量,比承顶之初增长五六倍。
民国27年,日本侵占福州、厦门,泉州面临战争威胁,加以物价暴涨,货币贬值,电灯电力公司亏损日重。抗战胜利后,国民党又发动内战,币值狂跌,电灯电力公司再度亏损。1952年11月,电灯电力公司转为公私合营。董事会改组,蔡子钦任董事长,增置发供电设备,开始供应工业生产用电,实行全日24小时供电制。
1956年9月,蔡子钦加入中国民主建国会。曾先后担任政协福建省委员会常务委员、政协晋江县委员会副主席、晋江县人民委员会委员、福建省工商业联合会副主任委员、晋江县工商联主任委员等职。
1964年1月,蔡子钦病逝,享年71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