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维究,女,1944年生,河北省人, 1966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原北京政法学院),国务院参事室唯一的法学家。曾任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中国政法大学台湾法研究中心主任、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博士后流动站导师;1983年起历任中国政法大学讲师、教授、比较法研究所所长、《比较法研究》主编、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宪法与行政法导师组组长、民政部社团复议委员会委员,中国 管理研究会常务理事等教学、行政及社会职务;现仍兼任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行政管理学会常务理事、中共中央纪律检察委员会监察部特约监察员、全国人0制工作委员会行政立法研究组成员、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建设顾问;中国人民政 治协商会议北京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央委员、民革北京市委副主任委员等职。
朱维究教授一直致力于行政法、行政诉讼法教学、公共管理与公法的比较研究及一国两制法律问题之研究。在《中国行政管理》、《中国法学》、《法学研究》、《中外法学》、《国家行政学院学报》、《政-坛》等法学、管理学类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二十余篇,多篇被人大复印资料等刊物转载。自1985年以来共出版学术专著、合著十余部,专著有《行政行为的司法监督论》、《中国民主政治法律化研究》,合著有《行政法总论》、《新中国行政管理简史》(合著),主编了《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程》、《行政诉讼法原理》、《政府法制监督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政府监督机制》等著作。另参编、参著了大量研究文献。先后主持及参与了大量的国家级、省部级课题。包括《行政程序立法比较研究》(北京社科基金重点项目,1996年)、《台湾当局关于-立法研究》(中央台办项目,-委托,1998年)、《对台法律对策研究》(中国法学会委托,2001年8月)、《-立法研究》,(中台办 2000——2002 )、《北京市依法行政调研》(北京政协社法委、北京民革市委 2001——2002)、《行政审批改革研究》(国防科工委 2002)、《WTO规则及其实施机制研究——法律全方位规制政府行为的一场革命》(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重点项目 2002——2004)、《-政策法律研究》(台湾夏潮基金会资助项目,2002——2003),中国法学会委托的《对台法律对策研究》,中国行政管理学会委托的重点课题“政府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以及参与的教育部项目《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等一系列课题。科研成果逾百万字。自1990年起获得北京市政府颁发的北京市第一届、第二届社会科学成果奖至今,已多次获得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方法改革奖、国务院办公厅颁发的中国行政管理学会第一届优秀成果奖等各类科研及教学奖项。并因参政议政的突出贡献,作为民主党派女领导人得到推荐,成为北京及全国的三八红旗手(2003年)。
朱维究教授不仅以一个法学家的责任感、雄厚的研究功力和求真务实的学风,而且以其眼界开阔、紧扣时局、思维敏锐,二十余年在思变中不断抢占行政法与公共管理理论前沿,于海内外享有较高声誉。1989年《行政诉讼法》的 直接代表了她与其他学者潜心研究、着力推进从民诉法中分离的成果。此后《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监察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行政程序法》(正在论证中)、《行政强制法》(正在论证中)等多部法律的制定论证,朱维究教授均有积极的参与。立足于本国的具体国情,理性地作比较分析,提出了颇多有创见的学术观点与立法建议。往往是在其首倡某些概念、体系、对策之时,显得新锐甚至暂不为主流学派赞同,但国家社会在经历了一段时期后,发展趋势或改革的要求恰好印证呼应了朱维究教授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