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建
业 (1910—1990年)合浦县常乐镇人。廉州中学高中毕业。民国35年(1946年)在北海开设艺光织布厂,纺织土布。1951年当选为北海市工商业联合会第一届主任委员,以身作则,拥护税收,被评为市第一名“护税模范”。1952年当选为广西省工商业联合会委员、广西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53—1954年,先后当选市工商联第二、第三届副主任委员。1956年当选工商联第四届主任委员、北海市副市长、民建北海市筹委会副主任委员、广东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同年被推举赴京开会,觐见毛泽东主席并合影留念。1984年当选为政协北海市委员会第四届委员,受聘为市工商联顾问。
1952年,张建
业率先组织纺织行业的部分同业走合作化道路,成立桂南染织联营社,是北海市手工业走合作化的样板。1956年公私合营0中,在张建业的推动下桂南纺织联营社扩大联营,率先申请批准公私合营,改组为公私合营桂南织染厂,张任第一副厂长。任职期间,张发挥纺织老行家的专长,对生产中不合理的程序进行改革;对企业行政某些不够完善的方面加强管理,为企业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被评为市级1956年先进工作者。
张建业在市商业联合会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任期内,不遗余力地发动工商界积极配合政府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支援解放海南岛;抗美援朝捐献飞机一架;超额完成购买折实公债和爱国公债任务;组织全市工商界学习中国共产党的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为1956年全市工商界顺利进入社会主义准备了条件。1957年被划为“极右分子”,下放劳动,撤销一切职务。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得到彻底平反纠正。
张建业1984年退休后:仍为“三胞”(港、澳同胞、侨胞、台湾同胞)联络工作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