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伯华(1904-1952),本名汉英,字伯华,曾化名张自清,孟县吉利村(今属洛阳市辖)人,富农出身,1914年入村塾读书,1921年在冶戍镇孟县县立第二高级小学上学,毕业后考入设在沁阳的河南省立第五甲种农校。1927年经人介绍到驻滑县周民革命第二集团军梁寿恒部史旅旅部军需处任准尉秘书3个月,不久加入国民党。后返里在本村小学任教。1929年到孟县清乡局任书记员4个月,于11月入国民党河南省党部办的河南政治学院,为期6个月。次年9月下旬,省党部派他到巩县县党部任党务整理委员会委员。1933年回孟,充任国民党孟县党部干事。1937年冬兼任县政府兵役科科员。
1938年初,日军侵孟,国民党县长任邦逃跑。在此期间.共产党员董奥林、席松涛等为了国共合作、一致抗日之大计,对张伯华做了大量的-工作。张伯华在广大群众的呼吁下,答应愿与共产党合作,共同抗日。3月22日,在共产党积极宣传和鼓动下,张伯华等地方武装协助国民党九十一军一六六师发动了夜袭干沟桥日军战斗,一举杀日军200余人,张伯华被国民党第一战区长官部和河南省政府所赏识。中共孟县工委通过与张伯华联系,于4月3日在顺涧召开了"孟县抗敌动员委员会"成立大会,会上宣布张伯华任主任,席松涛、刘峰
任副主任,全面开展抗日活动。与此同时,河南省政府委任张伯华为孟县县长,临时县政府设在顺涧。次年春,并兼任孟县抗敌自卫军司令部司令。
1939年,张伯华开始对日妥协,积极-,并大肆拘捕共产党员。同年9月,制造了闻名的"孟县民先事件",1940年3月,又造成了"墨林事件",使中共孟县地下党组织遭受严重破坏。
1941年春,张伯华任国民兵团团长。日军二次占据孟县城后,张伯华却打着抗日旗号,盘据于孟县西北岭区,县政府、司令部驻扎在小张嘴、杨毛庄一带。6月,张伯华兼任河南省第四区保安司令部副司令,不久又任国民党第一战区游击第二十纵队五十一支队支队长。张伯华在政治上依附河南省政府和一战区,一面对日妥协,积极-;在经济上,向全县人民横征暴敛,搜刮民财,增多税目,并发行"孟票"。同时极力扩充实力,兵力由4个中队增大到10几个中队。多次与共产党,八路军磨擦,也多次遭受围歼,几乎丧命,但仍坚持其 立场。1943年9月,任国民党第一战区挺进二十二纵队司令兼六十四支队支队长。
1945年4月2日,八路军太岳二、四军分区发动豫北战役,一举摧垮了张伯华的二十二纵队司令部和县政府,张伯华率残部逃跑。同年8月18日.侵孟日军投降离孟,张伯华乘机进驻县城。9月4日,八路军解放孟县城,张伯华逃到黄河南岸负隅顽抗,企图卷土重来。年底任孟县民众自卫总队总队长.经常0黄河袭击解放区.抢粮暗杀,扰乱社会。1946年1月14 日凌晨,破坏停战协定,在国民党九十军五十三师的配合下,占领孟县城,旋于19日被八路军收复。同年10月14日,张伯华在国民党五十五旅一0团的配合下,再次占据孟县城,大肆进行-倒算,杀害共产党农会干部和革命群众,并强征民工修筑城墙、工事,企图长期占领。1947年7月7日,解放军一举再次收复了孟县城,张伯华仓皇逃命,又在黄河南岸及孟县和济源交界一带组织残余势力,拼凑"县政府",负隅顽抗。9月兼任沁济孟温联防指挥官。10月2日,驻白坡国民党一0团配合张伯华地方团队和济源地方团队向济、孟边界进犯,被解放军太岳四分区某团九连和济、孟民兵击垮,残敌和张伯华县政府撤至黄河南岸,孟县彻底解放。
1948年夏,张伯华在黄河彼岸,仍被任命为河南省第四区政工第四中队长。旋即河南各地被共产党陆续解放,张伯华无立足之地,只好化名"张自清"潜逃于郑州、开封、徐州、南京、上海、江西樟树镇、桂林、柳州、重庆青木关等地,以做小买卖为生。1951年3月25日又从重庆逃至成都,在南关冷水街16号张远江面食店当帮工,5月7日,被原孟县-长贺宇认出捕获归案。1952年秋,张伯华被孟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死刑,执行 决,时年48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