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骙(1910~1944),字仲佶。清宣统二年(1910年)生,广西宜山县城关人。中共党员,烈士。民国14年(1925年),到桂军某部当抄写员。抗日战争爆发后,他随桂军开赴上海,作战负伤。伤愈回广西,升任营长,后到皖北,任国民革命军第一三八师第四一四团副团长。民国28年2月,出任安徽霍丘县县长。同年10月,中共霍丘县党组织发展他为特别党员。他利用自己国民党县长的身份,积极为共产党工作。民国29年4月,因身份暴露被中共皖西省委派到涡阳“抗大”四分校学习,又辗转到皖东北根据地任职。民国32年1月,调任泗阳县县长兼县大队大队长。他一面开展武装斗争,一面加强民主政府的政权建设,发展生产,兴修水利,扑灭蝗灾,创办学校,发动参军、支前等等。是年夏秋之间,泗阳发生震动淮北的“三青团案件”,牵连百余人,数百人被关押,造成重大的冤假错案。后经上级发觉制止,民国33年春全部平反。谢骙对此负有责任,与当时的县委书记和-长均受到行政撤职处分。民国33年3月,日本侵略军集中兵力袭击泗阳界集、龙集等区,直达洪泽湖边。29日,敌向裴圩回窜。谢骙奉命率县大队一部阻击,打退日伪军多次冲锋。当机 手负伤时,他亲执机 扫射,给敌人以重大杀伤。但终因敌众势强,谢骙英勇牺牲,时年34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