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友邦(?—1928)
土匪头子,河南省人。因遭饥饿与同乡冯占彪来陕乞讨。
民国13年(1924)流浪于陇县今东风镇梨林川一带,时而乞讨,时而打短工。后与该镇苏家坡苏克勤相识,利用苏当兵时所藏一枝手 ,纠集不务正业者数十人窜往吴山,又与吴山附近高廷瑞联络一起,昼伏夜出,打家劫舍。翌年春搬上吴山,以王、苏、高三人为头目,在军阀混战、政局纷乱的夹缝中,不断抢劫敛财,发展实力。鼎盛时期约有匪众3000余人,马300余匹, 300余枝,并在吴山设立炮局,有匠工百余人,自造 枝、弹药。王友邦盘踞吴山五年,开始以抢劫、绑票为主,祸及陇县、千阳、麟游、凤翔
、宝鸡及甘肃华亭、崇信、灵台等县。王为扩大地盘,曾于民国14年(1925)3月一个清早,率部众千余人血洗民团据守的东风镇枣林庄村,杀死十余人,绑票拉走十余人,负伤四五人,烧毁房屋近200间,劫掠财物难以数计。
王友邦每在抢劫后,常将被抢者家中大人、小孩拉上吴山,押入石洞,勒迫其家赎买,名曰“架票”。勒赎银元以尺(百元)丈(千元)计算,并索要烟土、绸缎等物,如不及时送去,就拷打被押者,因此被致死者百余人,尸体多被推入深谷。
一次王将宝鸡县长寿山小学校长张子才和学生30余人绑至吴山,0了大批财物。其中6名学生因饥寒交迫病死山上。
王友邦还在自己控制地区随意征粮、派款,坑害群众。所派粮款,三日内必须交清,否则就要严惩。为收取欠款,曾在陇县峪头、- 杀两人。为解决粮食不足,常派马队三、四十匹,在控制区劫集驮畜,计达数百头。并多次前往陇县北部山区西凉湾、侯家寺和千阳县的寇家河等地武装抢粮。每次行抢,马队先行,驮畜殿后,到达抢劫村落,先鸣 惊散群众,后由脚夫进入农户抢装粮食,后鸣哨集合,运粮人畜先行,再鸣 押送上山。
民国16年(1927),王友邦令其控制地区村村杀猪宰羊、磨面碾米,运往吴山,为他祝寿。共杀猪羊300多头(只),杀鸡鸭千余只,设宴数百桌,吃喝四五天,尽耗民脂民膏。
从民国15年起,陇东镇守使凤翔
驻军党玉琨部和陇县北区团总程聚贵,曾四次派兵进剿,有的知难而退,有的失利。民国17年(1928),国民军甄士仁奉命率部驻陇月余,探知吴山地势险峻,不易攻克,遂采取出奇制胜的战术,于3月4日下午率部,深夜绕道东行,黎明时突向王匪巢穴发起猛攻,王匪始料不及,惊惶溃逃。此役,甄部营长尚超辉等数人阵亡,陇县人民曾在东岳庙建立陵园立祠纪念。后王匪逃到甘肃省徽县碧口,继续为匪作歹,被国民党新编第十四师团长何某进剿处斩,并将其首级悬街示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