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太华
1945年10月生,江西兴国人。中央党校研究生。197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共十四、十五届中央候补委员,十六届中央委员。
1965年9月至1968年12月在江西师范学院中文系学习;
1968年12月在江西生产建设兵团九团锻炼;
1970年8月任江西省赣州市第四中学教师,政工组长;
1978年8月任江西省赣州市第三中学副校长、党支部委员;
1979年5月任江西省赣州市教育学校副校长、党支部委员、市招办主任;
1980年8月任中共江西省赣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1983年6月任江西省赣州地区地委委员、行署副专员(1983年9月至1985年7月在中央党校学习);
1985年6月任中共江西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1992年3月起任第五届中共安徽省委常委、副书记、中共安徽省合肥市委书记;
1995年1月在中共安徽省委第六届一次会议上当选为中共安徽省委副书记;
1998年10月在安徽省九届人大常委会六次会议上被任命为安徽省副省长、代理省长;
1999年2月至2000年1月任安徽省省长;
2000年1月任中共安徽省委书记。2003年1月在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当选为安徽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4年12月,任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党组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