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任仁(1887—1968) 字重毅。临桂人。清光绪三十年(1904)秀才,宣统二年(1910)毕业于广西优级师范学堂,三年加入同盟会。辛亥革命后在临桂办小学、中学。1918年任广西省立第三中学校长。1924年国共合作,桂林国民党县党部改组时当选执行委员,参与发动群众组织工会、农会,宣传民主革命思想。1925年任桂林县知事。孙中山逝世,主持兴建桂林中山公园、中山纪念塔。1927年兼任省立第二师范学校校长。次年参加第二次北伐,任国民革命军第四集团军顾问。1931年出任广西省政府委员兼教育厅长,同时兼任国民党省党部常委、组织部长、党政研究所教育长。策划筹办广西师范专科学校,聘请教育家杨东莼任校长;组织制定《广西教育改进方案》、《广西今后教育方针》,邀请一批进步人士到教育厅工作。因被顽固派攻击“-广西”而辞职。1935年底赴上海参加救国会。次年两广发生反蒋抗日的“六一事变”,呼吁停止内战、团结抗日。主张和
平解决“西安事变”。
抗日战争期间任广西省临时参议会议长、广西建设研究会常务理事,主持广西建设研究会日常工作,聘请胡愈之、李四光、田汉、梁漱溟等进步人士任研究会研究员;与陈劭先等人创办桂林文
化供应社,任董事长,出版了一批进步书刊;投身抗日文化运动。1941年皖南事变后,广西当局掀起-0,参与帮助桂林八路军办事处主任李克农和夏衍、千家驹、张友渔、邹韬奋等共产党员或进步人士安全脱离险境。
抗日战争胜利前后,参与发起组织中国国民党民主促进会。1946年国民党 派挑起内战,并加紧破孩进步人士和革命青年,与陈劭先再次设法掩护、资助一批进步人士安全转移至香港,并营救一批革命青年脱险离境。因此更受国民党 派和桂系顽固派的攻击,-脱离广西省参议会议长职务,退居家中闭门读书,暗中加紧联络国民党内的民主派和爱国民主人士,开展反内战、反--的民主活动。1948年1月1日,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在香港正式成立,当选中央委员。冒险在桂系军政人员中进行策反工作,开展和平解放广西活动。1949年7月,秘密离桂赴港,在中共党组织帮助下抵达北京,以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代表的身份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当选全国政协委员,参与制定《共同纲领》。8月15日,国民党中央监察委员会常委会决定,永远开除其国民党党籍,并下令通缉。其不顾个人安危,发表广播讲话,促使桂北、桂西地区和黔桂边区的桂系高级将领相继起义投诚。
广西解放后历任政务院政治法律委员会委员、华侨事务委员会副主任、中南军政委员会委员、广西省副省长、自治区人民委员会副主席、民革中央常委、民革广西省委常委、广西救济分会主席等职。文革中受到冲击,自治区党委于1985年作出《关于为李任仁同志平反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