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910年-1983年,中国人民解放军开国上将]
黄永胜(1910年11月17日——1983年4月26日),原名黄叙钱,湖北咸宁人。
1910年11月17日出生于湖北咸宁。
黄永胜1927年8月20日参加了罗荣桓在湖北通城县发动的通崇秋收起义,9月9日随通城起义部队参加了毛泽东领导的湘赣边秋收起义,编入工农革命军第一师,随部上井冈山。同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3年被开除党籍)。1929年起在中国工农红军任排长、连长、副团长、团长。1932年起,先后任红三十一师、红六十六师师长。1933年任红一师三团团长。参加过中央革命根据地反“围剿”和长征。到陕北后,先后任红四师副师长、红二师师长。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晋察冀军区第三军分区副司令员、司令员,教导第二旅旅长。抗日战争胜利后到东北,任热河军区司令员、冀热辽军区副司令员。热辽军区司令员,冀察热辽军区副司令员,东北民主联军第八纵队司令员,东北野战军第六纵队司令员。1949年先后任第四野战军四十五军军长,第十四、第十三兵团副司令员。曾参加辽沈战役、平津战役和解放广西战役。
新中国成立后,任第十三兵团代司令员、司令员,曾兼任广西军区副司令员,第十五兵团司令员兼广东军区副司令员,后兼广州市警备司令员。1951年任华
南军区副司令员兼华南军区防空部队司令员和政委,中共中央华南分局常委。1952年任中南军区参谋长。1953年参加抗美援朝,任中国人民志愿军第十九兵团司令员。1954年任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南军区副司令员兼参谋长。1955年任广州军区司令员,1955年年9月被授予上将军衔,并授一级八一勋章、一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1956年被选为中共八届候补中央委员(1968年递补为中央委员)。1961年任中共中央中南局-书记。是一、二、三届国防委员会委员。“文革”期间,于1968年任广东省革命委员会主任、解放军总参谋长,1969年兼任军政大学校长、中共-委员。是中共第九届中央政治局委员。参与了林彪-集团篡夺党和国家最高领导权的阴谋活动。1971年9月,在“九一三事件”后被撤职。1973年8月20日被开除党籍。1981年1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确认他为林彪、--集团主犯,判处有期徒刑18年,剥夺其政治权利5年。1983年4月26日病死于青岛。
人物年表
1927年参加湘赣边界秋收起义,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曾任工农红军第一军团团长、第二师师长。参加了举世闻名的两万五千里长征。
抗日战争时期,曾任八路军一一五师三四三旅六八五团团长,晋察冀军区第三军分区副司令员、司令员,陕甘宁晋绥联防军教导第二旅旅长。
解放战争时期,任晋察冀军区热辽纵队司令员,热河、热辽军区司令员,东北民主联军第八纵队、东北野战军第8纵队司令员,第四野战军第十四兵团副司令员,第十三兵团司令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任华
南军区、中南军区副司令员,广州军区司令员,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长兼军政大学校长,军委办事组组长。是中国共产党第八届候补中央委员,第九届中央政治局委员。
1955年被授予上将军衔。曾获一级八一勋章、一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
在文革中,参与林彪篡夺党和国家最高领导权的阴谋活动。
1971年被撤职。
1973年被开除党籍。
1981年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确认为林彪-集团主犯。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1980年8月26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依法剥夺黄永胜获得的一级八一勋章、一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
1983年4月26日因患肝癌医治无效,在青岛市台西医院逝世,终年七十二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