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崇民同志(1891--1971年)是辽宁省开原县人,曾任东北人民政府副主席、第四届政协全国委员会副主席、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国民主同盟中央委员会副主席等职,是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共产主义的忠诚战士。崇民同志立场坚定,襟怀坦白,刚直不阿,光明磊落,无私无畏,他以民主人士身份努力为党工作,几十年如一日。崇民的一生是不断追求真理追求革命的一生。他的革命业绩与实践,处处展现了伟大的爱国主义精神和崇高的共产主义思想。毕生奋斗堪为人杰。周恩来总理称他是“东北人的榜样”。
人生经历
高崇民同志(1891--1971年)是辽宁省开原县人,早年就读于奉天(今沈阳)省立农林学堂,加入中国同盟会。
1913年赴日本入东京明治大学政治经济系攻读。
1915年曾被选为回国宣传抗日倒袁代表之一,到上海进行宣传活动。
1919年毕业后回国,任北京《正言报》,后与人合办《正俗报》。
1922年参与组织东北民治俱进会,任黑龙江省分会会长,不久调总会工作。
1923年因撰写《告东北同胞书》反对日本续租旅大被驱逐,组织被解散。
1925年到哈尔滨中东铁路特区从事教育工作,加入中国国民党。
1927年被反动当局押回原籍。
1928年参与组织国民外交协会等爱国团体,进行抗日爱国宣传。
1929年起任奉天省农务会会长、东北边防司令长官张学良的秘书等职。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北平,从事抗日救亡活动。
9月参与发起成立东北民众抗日救国会,任常务委员兼总务部副部长。
11月率-北平的东北青年和学生赴南京参加南下-团活动。
1933年9月在北平参与组织复东会,被推为秘书长,从事团结抗日的宣传和组织活动。
1935年遭国民党当局通缉避居上海英租界,接触共产党员,阅读马克思主义著作。同年冬到西安对张学良做联共抗日的说服工作,向东北军将士进行抗日救国宣传。
1936年西安事变时参与起草张杨关于停止内战抗日救国的八项主张,任设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拥护和平解决西安事变的方针。
1937年6月参与成立东北救亡总会,任主席团委员兼组织部部长。
抗日战争爆发后,先后在北平、济南、太原、武汉等地建立东总地方组织,开展抗日救亡斗争。
1938年8月曾赴延安访问,坚定了跟共产党走的决心。
1941年在重庆主持东北救亡总会工作,并接办《-》半月刊,同时参加-同志会,以东总名义加入中国民主同盟,秘密组织东北民主政治协会。抗日战争胜利后,被任命为东北解放区安东省政府主席,经上海、北平秘密潜回东北。
194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8月被选为东北行政委员会副主席,兼任民政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安东省主席。
1948年任东北人民政府副主席兼-部长。参与领导东北解放区的各项建设,从事国民党军上层将领争取工作。
1949年9月出席第一届全国政协会议,任主席团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东北人民政府副主席、东北行政委员会副主席兼最高人民法院东北分院院长。第四届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民主同盟中央副主席等职,被选为第一至四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中国民主同盟中央常务委员等。
“文革”中受--集团的诬陷破孩。
1971年7月29日不幸逝世。
1979年中共中央给予平反昭雪,恢复名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