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拥军1967年生,男,汉族,河南省济源市梨林乡西湖村人,1990年毕业于省人民警察公安专科学校,1994年4月在焦作市-巡逻支队工作,199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任巡警副中队长、二大队教导员、办公室主任。
冯拥军从警以来,严于律己,勤奋工作,牺牲小家,顾全大家,不怕-,勇斗歹徒,1999年1月24~28日4天时间内,连续处置贸易大厦火灾,团结东街重大伤害案和民生街重大火灾三件大事,并在23日方荣桂家灭火救人时,光荣负伤。
1月23日晚10时40分,民生街54号居民方荣桂家不慎发生火灾,74岁的方荣桂和两个外孙(一个10岁,一个13岁)被大火困在家中。冯拥军接到指令后,火速赶赴现场。他一边积极组织群众灭火,一边冲入火海,与群众一起将方荣桂老太太和13岁的外孙救出。当他得知室内还有一个10岁的小孩子未救出时,冯拥军率先将一床棉被弄湿披在头上,不顾一切冲入室内救人。此时室内已是大火熊熊,当他发现一卧室的门紧闭,断定小孩子就在此卧室的时候,就奋不顾身,一脚将门踹开,向卧室冲去,但浓烟和烈火一下子向他扑来,冯拥军顿时感到脸上火辣辣的疼,倒在地上。火势太猛,人根本进不去!冯拥军勉强爬起来,来到室外将被子浇上水后,再次冲向火海,准备救人时,-员赶到。终于将方的10岁外孙救出并火速送往医院抢救。这时,他才感到脸和眼被烧伤,疼痛难忍。经检查发现,冯拥军脸部和右眼角膜被烧伤,呼吸道灼伤。中医院院长得悉后,感动地说:"你们巡警为抢救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奋不顾身,连命都不要了,我们应该好好学习!"
冯拥军的英雄事迹受到了社会各界的称赞,《河南电视台》、《大河报》、《焦作日报》等多家新闻媒体闻讯采访,冯拥军同志被省公安厅荣记二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