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卫东,男,1960年7月生,山东蓬莱人,法学博士。1979年考入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1983年毕业,获法学学士学位,同年考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攻读诉讼法学研究生,1986年毕业,获法学硕士学位,并留校任教,历任助教、讲师、副教授,1997年晋升为教授。
现为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律师业务研究所所长。兼任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研究会理事、北京市法学会理事、北京市诉讼法学会副会长,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深圳市人民-、北京市-、北京市第二人民检察分院、北京市东城区
人民-、西城区
人民-、海淀区人民-、海淀区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并受聘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学院、河北大学、湘潭大学、上海大学、国家检察官干部学院、北京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兼职教授。1999年被评选为北京市优秀青年法学家,2001年获国家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
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200余篇,出版专著《自诉案件审判程序》、《司法文书写作教程》、《中国刑事诉讼法》、《检察监督职能论》、《刑事普通程序》、《刑事特别程序的实践与探讨》、《刑事二审程序论》、《审判监督程序论》等8部,主编、参编各类教材、著作《刑事诉讼法学》、《中国律师学》、《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民事、行政、刑事诉讼》、《刑事诉讼法实施问题调研报告》、《刑事诉讼法实施问题对策研究》等50余部。
近年来,陈卫东教授致力于中国的司法改革研究,发表、出版了许多学术论文与著作,提出了一系列的改革主张,为中国的司法改革作出了突出的贡献。参加了全国人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的一系列改革论证会,参加了中国律师法、中国刑事诉讼法的立法起草与修正工作,目前正在参加刑事证据法的立法起草工作。
陈卫东教授与英国大使馆文化委员会、英中协会、美国福特基金会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先后承担了美国福特基金会《中国刑事诉讼法实施问题与对策研究》、《中国刑事诉讼法的配套措施与保障机制研究》等项目,目前正在承担英中协会《保释制度研究》等一系列课题,主持召开过司法公正与司法改革、司法公正与律师辩护等大型国际研讨会。还与美国纽约大学正在合作《刑事审判及审前程序》的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