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身扑灭森林大火
童二二,长汀人,1964年4月出生于古城青山铺。由于家庭困难,仅念3年书就停学。她白天在田间劳动、帮助家务,晚上提着小煤油灯上夜校学习。她学习刻苦,2次被评为优秀学员。
1983年8月,童二二加入共产主义青年团。共青团长汀县委号召“采集草种,绿化祖国”,她第一个超额完成任务。团支部缺乏活动经费,她带动团员搞“小秋收”等义务劳动,筹集资金,订阅《中国青年》、《福建青年》等报刊。1985年,童二二被评为乡优秀共青团员。
童二二处处以共青团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她关心别人,乐于助人,常把身边仅有的一点钱送给有困难的姐妹们;经常帮助年老体弱、生活难以自理的老人吴贤裕、黄连娣等,为她们送柴、端水、洗衣服,农忙时帮助插秧、耘田。有时黄连娣缺粮,她就量几升米送去。她们说:“二二待我们比亲生女儿还要亲!”
1986年农历正月初四,离村十几里的山林发生大火。童二二闻讯,立即邀集几个青年赶往现场灭火,家里人劝她说:“你这个女孩子能干什么?大年初四,还是在家做做家务好。”她急忙说:“我是团员,看着国家财产受损失,怎能不管?村里的青年都看着我们团员呢!”边说边和几个青年奔赴火场。扑灭山林火灾后,她已精疲力竭,过年刚穿上的新衣也被烧破了,但她因自己为保护国家财产出了一份力而感到格外高兴。
1986年5月,童二二在乡办藤棕厂任安装车间班长,为了交付外商紧急订货,她带动全车间职工连续通宵加班,终于按期保质保量交货,外商十分满意。1987年农历正月初一,她正和家人欢度春节,突然听说一批厦门外商的定货因包装错误被退回厂,虽然这不是他们车间的事,但她想到这事关系国家信誉,便立即邀集同村女工赶回厂里,连续加班一天一夜,直到全部包装完好才回家。
1987年2月4日(农历正月初七)上午10时,青山村发生一场古城乡罕见的山林大火。童二二闻讯,随手抓起柴刀,带着几个青年飞奔火场——窑铺下。她和人们一道,时而用树杈扑打烈火,时而用柴刀劈防火路。火苗烧去二二额前的短发,浓烟熏黑她白净的脸庞。经过3个多小时的奋力扑打,火势基本被控制了。又饥又渴的人们开始陆续返回村里。童二二和孙家福、孙木金等人主动留下,继续扑灭残火,扩大防火路,防止死灰复燃。不料,下午1时50分,一阵强劲的龙卷风铺天盖地袭来,残火借着风势又猛烈燃烧起来。烈火从窝口烧到窝底,又卷上坡顶。到处是浓烟,到处是火光。在这紧急关头,童二二毫不畏惧地挥舞树杈与火魔搏斗。藤蔓把她绊倒了,她吃力地爬起来,想冲出火海,又被浓烟熏倒。下午2时,当人们赶回山上扑灭复燃的山火时,发现她躺在山坡上,双手还紧握烧焦的树杈。就这样,她和孙家福、孙木金被烈火夺去了年轻的生命。童二二牺牲时仅23岁。
2月6日,龙岩地区行署、长汀县、古城乡人民政府在青山村为她们隆重举行追悼大会。省、地、县团委分别授予童二二“模范共青团员”称号。-省长为童二二题词:“老区人民的儿女,当代青年的楷模。”省人民政府授予童二二等3人“革命烈士”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