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复生(1908—1980)原名刘开
浚,又名刘巨川。文登县(今文登市)侯家镇二马村人。中共黑龙江
省委-兼省军区第一政委,东北局-书记。出生于贫苦农民家庭。1920年,考入文登县立第一高等小学,毕业后,以第一名的成绩考入文登师范讲习所。1924年到蔡官屯小学当教员,后考入山东省立第一乡村师范学校,被推为级长和学生自治会负责人。1931年,加入共青团,同年12月转为中共党员,先后担任乡师共青团支部书记。他在校内外组织学生读书会,学习马列主义进步书刊,秘密建立“反帝大同盟”;以学生自治会的名义恢复乡师民校,推荐进步学生担任教师,秘密出版《前卫》《柔锋》《火炬》等刊物,宣传共产党的抗日主张,揭露国民党投降派的-行径。这些活动得到乡师校长、著名教育家鞠思敏和校图书馆馆长范铭枢的赞许,也受到济南市中共组织的重视,乡师的经验很快推广到其他中等学校。 不久成立济南市学生自治联合会, 潘复生当选为负责人。1931年12月5日, 潘复生等学生自治联合会负责人,在济南市党组织的领导下,发动组织爱国学生赴南京-,遭到国民党政府的-,发生了“珍珠桥惨案”。翌日,国民党-包围-学生驻地中央大学,武装押解学生离开南京。国民党山东省主席韩复榘令教育厅通令全省中学以上学校提前放寒假,企图阻止-。潘复生等几名党员学生继续留校, 坚持革命斗争。1932年3月20日夜,潘复生等人在大明湖司家码头3号住处被捕。 国民党济南市-对其进行多次审讯,潘复生受尽酷刑,不屈不挠。1937年12月,经党组织营救出狱。不久,任中共文登县第四区区委组织委员。1938年2月,任中共胶东特委委员,4月, 兼文荣威边工委书记。 同年6月, 任中共文登中心县委书记。1939年2月至1940年5月, 先后担任中共山东分局巡视团主任、组织科长兼干部科长等职。1940年6月, 为加强苏鲁豫地区的领导,中共山东分局派潘复生去湖西接替白子明的区党委书记职务, 途中受阻。1941年1月,苏鲁豫区委改为湖西地委,他任书记兼军分区政委。 1945年10月,冀鲁豫区党委重新成立后,任书记兼军区政委。1949年8月, 调任新建的平原省任省委书记兼军区政委。1950年3月,濮阳专区冬季群众运送公粮时,由于某些干部失职,酿成冻死牲口和民工的“濮阳运粮事件”。潘复生被降职为省委副书记。1952年11月,潘复生任中共河南省委书记兼省军区政治委员。1956年9月, 在中国共产党第八次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1958年,因反对浮夸风,受到批评,被定为“右倾机会主义”,撤职下放到西华农场劳动。1962年,中共中央和中南局给予彻底平反后,调任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主任、党组书记。 1966年1月,调中共黑龙江
省委任-兼省军区第一政委、黑龙江省建设兵团第一政委, 并任东北局-书记。 1967年5月, 兼任沈阳军区政委。1968年4月,在中共八届扩大的十二中全会上潘复生被递补为中央委员。1969年4月,在中共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央委员。 1967年1月,潘复生任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主任。 此后,因执行了“-”的 路线,受到监护审查。1980年4月病故。198 2年4月,中共中央同意黑龙江省委对潘复生的审查结论:历史问题已经查清,没有问题;“文革”中犯的错误不作组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