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其人(1916—1974)原名刘贤德,威海市环翠区泊于镇人。1934年在山东第七乡村师范学校读书时加入中国共产党。1935年11月参加中共胶东特委组织的“一一·四”-,-失败后回校坚持斗争,被国民党当局逮捕,后经友人保释出狱,但与党组织失去联系。1936年11月,他到北平,与北平的中共党组织接上了关系。1937年4月奔赴延安, 入抗大学习。抗日战争爆发后,被中共党组织派回山东,参加中共山东省委组建的八路军山东抗日游击第四支队。1940年10月,任八路军山东纵队三旅政委。1944年,任渤海军区副政委兼渤海行署主任。抗日战争胜利后,他率部挺进东北,任东北民主联军第六纵队副政委。曾参加哈西地区剿匪、解放“三肇”、收复长春、保卫四平等战役。1950年后,任中南军政大学副政委、第一和第四高级步兵学校政委、总政治部副秘书长。1955年授予少将军衔。1956年,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长。1960年被诬陷为“以谭政为首的宗派反党集团”骨干,受到撤职、降级、党内警告处分。“文革”期间,又因此受批判。1974年去世。1979年3月,中共中央、-为其彻底平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