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鸿
若(1910—1963)日照市东港区日照街道十村人。1938年秋参加八路军,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2月任日照县委-部长兼八路军二支队驻日照办事处主任。1940年3月,任日照抗日民主政府县长,后任滨海行署第三专署副专员、连云港市长等。1949年随部队南下,任浙江省台州专署专员、华东军政委员会卫生部保健医院院长、上海市常熟区及长宁区区长等职务。他在任日照县长时,多次带领民工支援前线,出色完成任务并记功,多次送青年参军。在任长宁区区长时,亲自指挥治理法华浜、天山一条街等建设工程。60年代初,曾受到不公正处理。1963年在上海逝世。1980年党组织为其平反,恢复名誉。刘姓名人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