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衡
三 (1889—1957)名铨法,号衡三,自称“古愚山人”。文登县(今文登市) 宋村镇台上村人。教育家,建筑工程师。幼读私塾。受维新思潮影响到青岛礼贤书院就读。1921年毕业于上海同济医工大学土木工程系,在山东峄县中兴煤矿公司从事工程建设。1923年出任青岛私立礼贤中学校长,兼市政府科长。礼贤中学为德国与瑞士民间组织同善教会所办,他在校不领工资,靠兼职薪金生活,亦不信教。鉴于当时旧中国不重视中等专科教育的现实,他倡导在礼贤中学创办高中工程科。不料教会代表却以只有办医科才符合同善教会宗旨为由进行阻挠。经过斗争,终以工程科外语为德文而定案开设。初始班次少,专业课全由刘一人承担,自编房屋建筑学讲义,并著有《铁筋混凝土工程》一书供教学使用。高中工程科自1932年招生到解放后并入李村建筑学校止, 毕业生400余人,分布全国各地,成为新中国建立后基本建设的骨干力量。为提高礼贤中学的教学质量,刘衡
三聘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老师任教,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1933年,青岛市第一届初中毕业生会考,礼贤中学初中两个班不足百人, 第一榜通过60多人,而多数中学仅有20%的学生通过会考,有的只通过3—4人。礼贤中学的教学质量因此而蜚声青岛。日军侵占青岛期间,刘坚持不向伪政府领取经费,向爱国商人募集资金,坚持办学。1929年,刘衡三登记为工程师,并于青岛设建筑师事务所。至“七七”事变后的10年间,在省内设计工程百余处 (日军侵占青岛期间,刘拒绝向伪政府登记,不领工程师执照,停止工程设计与监督)。其代表作有青岛市天津路交易大楼、中山路同左银行、大陆银行、中国银行大楼(与人合作)和青岛红字会大殿工程(今市博物馆)。青岛市红字会大殿建筑设前后两组,分两期完成。后组是民族形式大殿,为第一期工程,由刘衡三设计。该建筑虽为民族形式,但斗拱、结构构件及大殿前排柱的柱面挂匾,均采用水泥制品和预制混凝土构件,为国内首创。1934年,他向国民政府实业部申请了混凝土预制构件专利,并获证书。这一专利很快引起国内工程界的重视,社会上有“南黄(黄柏樵)北梁(梁思成),实干家是刘衡三”的说法。1957年,苏联专家阿里依尼科夫和拉宁到青岛参观时,对中国1932年就有这样复杂的混凝土预制构件称赞不已。建国后,刘衡三继续担任礼贤中学校长,是青岛市政协委员。1953年,他辞掉任职30年的礼贤校长职务。1957年在青岛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