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顺
章(1905—1959)莱芜县陶镇村(今属莱芜市莱城区
)人。全国劳动模范。出身贫苦, 幼年随父母以乞讨为生, 后为地主扛活。193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41年,任村党总支书记,领导群众一面生产,一面抗战,并发展党员80人。1945年,组织全村1200余人,组成48个农业生产互助组,办起粉坊8处、豆腐坊3处、合作社1个、运输组12个,养牛3 7头;成立开荒大队,开垦荒地2000余亩,年终被评为劳动英雄,出席鲁中区劳动模范大会,人民政府奖励黄牛1头。1947年, 带领干部群众500余人修筑瀛汶河堤岸,使13个村庄的3000亩农田免受水害。 1948年1月,任莱芜县农业科科员。同年秋,参加泰安专署示范农场创建工作, 完成土地筹划和土地集中任务并任农场技术员。1950年5月,任场长,致力于农业科技的研究和推广。他建立两个典型互助组、19个示范户和48户58亩地的良种繁殖区, 并帮助周围村庄办起供销合作社、木业社和铁业社。同年9月,出席全国工农兵战斗英雄、劳动模范代表大会,被授予全国劳动模范称号,获得国家农业部、华东局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奖励,受到毛泽东、周恩来等国家领导人接见。1951年, 指导栽培“金皇后”玉米,创亩产514公斤的纪录,获国家农业部奖励。 1952年,用“双镢沟”密植法种植小麦,创亩产457.5公斤的全国纪录,分别获国家农业部、华东农林水利局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奖励,使莱芜农场成为全国农业战线的一面红旗;同年,华东人民出版社出版《劳动模范李顺
章》一书,上海电影制片厂把他研究的“玉米授粉”法拍成科教片,在全国发行放映。李顺章先后应山东大学、山东农业大学、复旦大学、山东人民广播电台等单位邀请,作学术报告和经验介绍。1953年1月,出席山东省劳动模范代表大会,与全国8个国营农场代表联合发出《开展爱国丰产运动倡议书》。1954年,被选为中共莱芜县委委员、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共莱芜县委授予他“全县干部学习榜样”称号。1955年后,采用典型示范带动一般方法,在农场内开办“三员一手”(会计员、保管员、技术员、扶耧手) 培训班,为县内外培训农业技术员上万名,并帮助周围互助组、合作社提高农业生产技术水平,派出技术员现场指导农业生产,将农场培育的15万公斤农作物优良品种输送到县内外各地。1958年10月,任红旗人民公社(原农场改办)党委书记。1959年春,李顺章被选为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抱病进京出席会议,实事求是地向党中央反映情况,为纠正公社化运动中的错误提出有益的建议。期间,在党和政府关怀下, 入住中匈友好医院治病,同年7月,转到济南继续治疗,医治无效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