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牧(1914.9-2009.11.6)山东荣成宁津镇东墩村人。7岁开始,受到严格的私塾教育。15岁时,考取荣成县立第一高等小学。1931年参加革命工作,同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1934年任北平左联支部代理书记,1935年在张学良东北军学兵队做 工作,1938年策动万毅部起义。后任山东分局秘书室主任,滨海军分区政委,中共华东局秘书长等职务。
1948年9月济南解放后,担任中共济南市委书记、济南市市长,济南市军管会政委。
1952年2月,调任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部长、市委副书记、上海市工业生产工作委员会书记。
1954年后,任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国务院第三办公室副主任,国家经委副主任,中共中央工业交通政治部主任。
1965年后,任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国家计划委员会副主任、党的核心小组副组长。1966年兼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基本建设工程兵政委。
1975年后,任国务院副总理兼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主任,国家进出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国投资管理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1980年2月,任中共中央-书记。1982年,任国务委员。1988年任全国政协副主席。从1978年底到1988年初近十年中,分管对外开放工作。
十年间,谷牧一人扮演着多个角色:他既是开放政策探索者,又是政策的推行者;在中央,他是前线的指挥官;对地方,他是中央的决策者。
1978年5月,中央派出的考察西欧的第一支队伍抵达法国,分管经济工作的副总理谷牧正是该团的负责人。他与考察团成员合力撰写提交给中央的考察报告提出:为了更大规模地引进国外技术设备,要有灵活的支付方式;在外贸体制上,应给地方、各部以一定的权力;必须进行科技为主导的工业革命;加强技术交流,尽可能多派留学生到国外学习。这份考察报告得到了叶剑英、聂荣臻
等老帅们以及邓小平的支持。
1979年5月,亲赴广东、福建两省。二十多日的调研结束后,他勾勒出了特区政策的轮廓:经济计划以省为主;赋予这两省较多的机动权;财政上划分收支,新增收益较多地留给地方;在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各划出一定区域办出口特区,优惠税率,吸引外资,发展出口商品的生产。
1979年9月,到日本考察,敲定了改革开放后的第一笔外国政府贷款,成为日后大规模利用国外贷款的先行者。
出任国家进出口管理委员会主任后,着手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这是中国第一部利用外资的法律,吸收外商资金从此有了法律保障。
1985年,谷牧卸任中央-书记职务,1988年离开国务院。1988年4月,当选第七届全国政协副主席。1993年3月,届满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