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名凯(1911.3.28-1965.1.3)
曾用名苏旋,福建省平潭县人,著名语言学家。
生于福建省平潭县苏澳区先进乡土库村。7岁入私塾读书,10岁入平潭开宗小学,12岁改入福州进德小学,13岁转入福州英华中学小学部。1925年考入英华中学。1931年秋考入燕京大学哲学系,1935年毕业后升入燕京大学研究院。1936年受燕京大学派遣,赴法国巴黎大学攻读语言学,1940年毕业,获博士学位。1941年回燕京大学国文系任助教,1942年任北平中法汉学研究所研究员。1945年起任燕京大学国文系教授兼系主任。1952年院系调整后,任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兼语言教研室主任,直到病逝。曾任中国科学院语言研究所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语文》编委,民盟中央科技委员,民盟北京市委员兼文教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政协委员等职。
高名凯的学术研究主要分为两个时期:解放前,主要从事汉语语法研究;解放后,主要从事普通语言学理论研究。
汉语语法研究方面,在法国留学期间,在法国语言学家马伯乐的指导下,完成毕业论文《汉语介词之真价值》。回国后,陆续发表一些汉语语法方面的学术论文,1948年出版汉语语法专著《汉语语-》,与王力的《中国现代语法》、《中国语法理论》和吕叔湘的《中国文法要略》同为20世纪30年代中期以后反对模仿通俗拉丁语、英语语法,用普通语言学理论作指导进行汉语语法研究的最重要著作。该书理论上主要受法国语言学家房德里耶斯的影响,认为研究汉语语法不应象研究印欧语语法那样偏重词法,而应该注重句法,这是汉语的特点决定的;西方语言有一个句子必须有主语的语法定律,如果句子没有主语,也可以用所谓中性代名词(如英语的it , 德国的es,法语的il)做为形式上的主语,而汉语中这种中性代名词是不存在的,这表明汉语是着重主题(话题)而不重主语的语言;按照句子谓语的不同,把汉语的句子分成“名词句”和“动词句”两大类;根据语法意义,把汉语虚词分成十类;认为汉语只有“体”的范畴,没有“时”的范畴,动词没有主动态与被动态的区别,没有内动词与外动词的区别;把句型分为否定命题、疑惑命题、命令命题、感叹命题五种,讨论了各种命题的表达方式。
普通语言学理论研究方面,介绍了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等关于语言的论述,积极普及语言学知识。所著《语法理论》是一部全面系统的普通语法学理论著作,评介了国内外众多语法学家,对普通语法学的一些重大理论问题进行了全面论述,并提出应该区分语法形式学和语法意义学等观点。《语言论》是其语言学观点的总结,评介了语言学史上许多语言学家的观点,并在一些重大理论问题上提出自己的观点;严格区分了语言结构中的各种“位”和“素”,提出了一整套分析语言系统的单位以及各种单位的变体;在词汇系统和语法系统中,从形式和意义两方面提出“词位音位”、“词位义位”等;认为每一种语言都有变体。对于汉语词类问题,主张汉语的实词虽然具有不同的词类功能,但划分不出词类。在语言学理论方面受索绪尔影响较深,主张严格区分“语言”和“言语”,“共时”和“历时”等,并积极介绍索绪尔的语言学观点。
高名凯还发表过一些哲学著作和译著,翻译出版了二、三十篇巴尔扎克的小说。
主要著作:《汉语介词之真价值》,《汉语语-》,《普通语言学》,《语言与思维》,《现代汉语外来词研究》(合著),《语法理论》,《语言学概论》(与石安石合编),《语言论》等;主要译著:《语言学中的历史主义问题》,《语言学概论》,《普通语言学教程》等,还翻译有罗素的《哲学大纲》,巴尔扎克小说《葛兰德·欧琴妮》,《两诗人》,《外省伟人在巴黎》,《发明家的苦恼》等;主要论文:《怎样研究中国的文法》,《中国语言之结构及其表达思想之方式》,《中国语法结构之内在关系》,《中国语法结构之外在关系》,《中国现代语言变化之研究》,《唐代禅宗语录所见的语法成分》,《关于汉语的词类分别》,《汉语语法研究中的词类问题》,《论语言与言语》,《论语言的职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