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靖,字道卿,福建莆田人,后汉乾祐元年(948年)生。宋太平兴国八年(983年),让私宅建造兴化军治,因移家至橄榄巷(今莆田市城厢区长寿街庙前路)居住。
父陈仁
璧,仕陈洪进,任泉州别驾,因劝陈洪进纳土附宋,宋太祖授以检校膳部员外郎、泉州录事参军。太平兴国二年(977年),陈洪进率僚属归宋,陈仁
璧因年老,命陈靖代己随行。
陈靖少年好学,通晓古今利害之事。太平兴国三年(978年),被授阳翟县主簿,后改许州司法参军。端拱年间(988~989年),辽军进犯边境,宋军屡战屡败。陈靖上 书请求太宗“明赏罚,抚士众,持重示弱,待利而举,帅府许自辟士,而将帅得-境外”。得太宗嘉许,任为将作监丞。不久,迁御史台推勘官。当时,御试进士,凡先完卷者即列入高等,因此,考生都追求快速作文,文辞浮华而不切实用。针对此弊端,陈靖建议:把试卷汇交考官评定等第,考生等候唱名,确系优秀者,置之上等。
淳化三年(992年),陈靖奏道:有的官吏“厚援广交,贪名买进”,应该逐年“采察能否”,“年终具功、过事状”,评定优劣,然后详细酌定等第,上奏皇帝,等待降旨授官。其中或有奇才异略、硕学雄文者,不在此限。如采访有漏,考课不明,就对采访及考课之官,按其轻重治罪。意见被采纳。
淳化四年(993年),陈靖出使高丽。回国后,提点在京百司,迁太常博士。时太宗务兴农事,令朝臣议论“均田法”。陈靖认为:应当先命大臣或三司使为租庸使或兼屯田制置,从三司判官中选择了解民事者二人为其副手。核实登记无主荒地及逃民产业,募民耕作,赐予耕者住房、牛犁和种食;督促州、县分别等次,实行赏罚。过数年,尽罢官屯田,全用赋民,然后“量人授田,度地均税”。终以群议不同,建议不被采纳。出知婺州,再迁尚书刑部员外郎。
咸平元年(998年),陈靖任度支判官,又请“大行劝农之法”,以考核州、县官吏的等次,“置伍保以检察奸盗,籍游惰之民以供役作”。但这些建议都没有实行。三年(1000年),以本官领京畿均田使,迁江南转运使,上 书极论前李氏赋敛苛暴17事。真宗因下诏,免除其中最为民害的若干项。陈靖改知潭州,历京西、京东转运使,知泉、苏、越三州,累迁太常少卿,进太仆卿、集贤院学士,知建州,移泉州,拜左谏议大夫。乾兴元年(1022年),授秘书监,致仕。
天圣三年(1025年),陈靖进颍川郡开国伯。天圣四年(1026年)病逝。熙宁元年(1068年),赠尚书左仆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