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钜珍,1964年11月生,本科学历,1985年8月参加工作,1991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任白云区法院民一庭庭长期间,结合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实际,在起诉方式、受理致害方提起的诉讼、精神损害赔偿等方面作出了许多有益的尝试,其中精神损害赔偿的探索成果在省内外引起反响。他还大胆试行法官助理等制度,结案率连年上升、审判质量也有很大提高。先后被评为1996~1997年度广州市法院系统办案标兵,1997年被广东省委、省政府评为“先进工作者”,1999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青年法官标兵”。
钟姓名人堂
- 钟治汉 湖南省郴州市桂东县人
- 钟行忠 (1912~1936) 湖北省黄冈市红安县人
- 钟发宗 (1910~1997) 中国人民解放军少将 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人
- 钟泳天 广东省潮州市人
- 钟效培 (1914~1942) 革命烈士 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人
- 钟作新 (1885~1937) 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人
- 钟增华 (1935~1994) 广东省梅州市蕉岭县人
- 钟长生 浙江省丽水龙泉人
- 钟飞 广西自治区崇左扶绥县人
- 钟会 (225~264) 三国时期魏国名将 河南省许昌市长葛市人
- 钟伟成 (1897~1985) 江苏省扬州江都区人
- 钟儒 (1926~2011) 山东省威海文登区人
- 钟阳生 湖南省张家界市桑植县人
- 钟玉池 (1887~1983)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人
- 钟蒨
- 钟书鑑 (1926~1949) 广西自治区柳州融安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