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启希(1925.4~1990.12),河源县曾田新东村人。
1941年,叶启希在曾田中心小学读书,期间,参加抗日救亡运动。1942年3月,经程佩舟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并担任后东地方党组织秘密交通员。1944年,参加广东人民抗日游击队东江纵队,后随部队转战于惠阳、宝安、东莞、五华、紫金、海陆丰等地。1946年,叶启希随东江纵队北撤山东。东江纵队编入华东野战军序列后,历任华
东军政大学教导团重机枪连班长,东江纵队教导队、两广纵队排长、连副指导员。1947年8月后,叶启希参加豫东、济南、淮海等战役。1949年3月,被派往北平,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独立第24师二团连政治指导员。同年,叶启希参加广东战役和解放广东沿海岛屿战役以及珠江三角洲剿匪战斗。期间,任两广纵队八连、广东省军区珠江军分区炮兵团八连指导员。
1951年3月,叶启希编入新中国第一代海军,历任至海军万虎要塞区警备团副政委。1958年3月,他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政治学校学习,毕业后任南海舰队后勤部、政治部、宣传部科长;1963年3月,调任海军南海舰队联合学校(后改编为南海舰队训练团)政治处主任、副政委;1965年10月,任海军南海舰队航空兵政治部宣传处处长。“文革”期间,叶启希受到冲击,被调离原部队。1978年,叶启希平反后到南海舰队机关,他率领工作组分别进驻舰队政治部、后勤部,为纠正和平反大量冤错案件,呕心沥血,累倒在工作岗位上。后他被任命为海军南海舰队后勤部政治部主任(正师级)。
叶启希屡建功勋,1948年6月,豫东战役杞县城保卫战中立二等功;1948年9月,在济南战役长清城攻坚战中立三等功;1948年11月,在淮海战役三堡阻击战中负伤,被评为一等乙级残废军人;1956年3月,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发的解放奖章;1958年12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司令部、政治部授予他“海军二级先进工作者”称号。1981年离休,享受副军级待遇。1988年8月,获-颁发的独立功勋荣誉章。1990年12月在广州病故。享年65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