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治国
(1923-2014)
中共湖南省委书记,湖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湖南省顾委副主任。
山西省五台县人,1923年7月20日生于五台县刘家庄一个农民家庭。7岁入学,14岁入高小。抗日战争爆发后,参加救亡宣传。1939年人晋察冀边区民族革命中学学习半年后,到大众剧社当演员。1940年3月在华北联合大学文艺系学习期间加入中国共产党。1940年以后任五台县区委宣传委员、区委书记。坚持艰苦的抗日斗争,曾负伤。1945年9月以后任五台县委宣传部长、阳曲县委宣传部长、阳曲独立营副政委。1948年任军分区二营教导员,参加了俘虏敌三十四军中将副军长以下上千人的孟县战斗和晋中战役。1949年春任军分区-科科长、宣传科科长。
1949年8月随军南下到岳阳,负责整编国民党自卫团,后任建设学院主任、湘潭县委委员兼城关区区长和湘潭市长、市委副书记。1952年7月任湘阴县委书记。1954年9月调任湘潭专区专员。1956年任湘潭地委书记。在任期内,曾5次受到毛泽东主席的接见。1961年至1964年任湘潭地委副书记,与兼任地委主要领导职务的团中央--、省委书记-一起在湘潭工作。
1964年区划调整,分设湘潭、岳阳地区后,调任省委农村部副部长、省人民政府农林水办公室副主任、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1965年6月28日,省委决定修建大型水利灌溉工程韶山灌区,任工程建设指挥部党委书记、副总指挥兼副政委。
“文革”初期,任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受到批斗,曾向毛泽东主席写信反映情况,后来毛泽东视察湖南时问起王治国,要湖南注意党的政策,缩小打击面。1969年秋恢复工作,任省革委会生产指挥组农村组副组长、生产指挥组副组长、省委农村领导小组副组长、省委委员。1972年任省委常委。1977年10月任省委书记。1979年12月任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他是袁隆平杂交水稻基金奖的获奖者之一。
1983年以后,连任两届省顾问委员会副主任。经中共中央批准,1990年任主持省顾委工作的副主任。1992年当选为中共十四大代表。
1995年1月离休。2004年2月享受省长级医疗待遇。中共十四大代表。因病医治无效,于2014年2月19日6时40分在长沙不幸逝世,享年91岁。
选自《二十世纪湖南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