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佛年
(1914—2001)
华东师范大学校长,教育家,哲学家。
湖南省醴陵县(今醴陵市)人,1914年4月出生在醴陵县大林乡一个书香之家。1929年从长沙明德中学毕业,考入武汉大学预科,两年后进入本科,1935年毕业,又考入广州学海书院。
1937年出国留学,先后在英国伦敦大学、剑桥大学、法国巴黎大学攻读研究生,撰写了关于古希腊哲学和古代中国哲学中辩证法的比较的论文。他阅读马克思主义著作,参加了两国共产党及英国左派书社组织的一些活动。1940年初回国,先后在西北联合大学、湖南蓝田
国立师范学院任教,介绍自然科学的原理,从中引伸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唯物辩证法的真理。因此,1943年国民政府教育部密令蓝田
国立师范学院解聘他,-到醴陵一所中学教英语,到攸县一所临时中学教课。他在煤油灯下,翻译了爱因斯坦和茵菲尔德合著的《物理学的进化》,交商务印书馆出版。
抗战胜利后,被暨南大学聘任为哲学概论和教育哲学的教授。他积极宣传马克思主义唯物论和辩证法,参加进步教授组成的联谊会,声援反美、反内战、反饥饿等斗争,用"林布"等笔名,在进步刊物上发表文章20篇。还用纵谈时事、评论学术的方式,公开向社会特别是向文教界宣传马克思的唯物辩证法观点,揭露帝国主义、封建主义的罪行。上海解放前夕,他组织教授参加护校活动,反对迁校。解放后任暨南大学校委会常委兼秘书长。后任上海师范大学校长,兼任上海教育工会副主席、上海哲学会副主席。1950年参加赴朝慰问团华东分团,任副秘书长。1951年参加筹建华东师范大学,任教务长。1952年至1956年,先后在《新教育》、《文汇报》等报刊上发表批判杜威教育思想的文章,任上海教育学会副会长。195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57年任华
东师大副校长。1958年在《文汇报》和《解放日报》上发表《教学工作中的理论和实践的关系》的文章。1961年中宣部、教育部组织编写文科教材,被任命为《教育学》主编,组织10位教师参与起草该书讨论稿,经中宣部审查基本通过。"文革"中,被戴上" 学术权威"的帽子,受到批斗,下放到嘉定县马陆公社劳动改造。他一边劳动,一边编写《教育发展史资料》。1978年平反昭雪后,任华
东师范大学校长。受教育部及上海市的派遣,1978年12月赴法国参加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教育专业会议;1979年6月任中国代表团副团长,赴日内瓦参加世界教育会议;1981年6月,应美国纽约州立大学布法罗分校和哈佛大学的邀请,赴美访问一个半月,参加了哈佛大学举办的教育管理讨论会。从1978年起,先后在《红旗》、《光明日报》、《文汇报》、《教育研究》等报刊上发表20多篇论文,在教育界产生了很大影响。1984年,任华东师范大学名誉校长,仍指导博士研究生,还承担了编写《教育基本原理》的国家科研任务,把所有精力技入到教育科学的研究中去。
他在教育界很有声望,是第五、六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教育学会副会长、全国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教育思想研究会会长、全国比较教育学会理事长、全国教育史研究会理事长、上海市教育学会会长、上海市高等教育研究会会长、《中国教育大辞书》委员会总顾问及大百科全书.教育卷》副总。
选自《二十世纪湖南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