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爱云(1939~1987),女,陕西省三原县渠岸乡南滩村人。1963年从宝鸡卫生学校毕业后,分配到宜君县人民医院担任妇幼保健工作。
24年医界生涯,她勤勤恳恳,努力工作;医德高尚,医技娴熟,对患者体贴如微,关心备至,深受群众的爱戴。特别是在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做出了显著的成绩。
1979年被评为陕西计划生育先进个人,受到了省“革委会”的奖励。
1983年陕西省人民政府授于“先进工作者”的光荣称号。
1984年8月当选为宜君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宜君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1987年元月28日,因病治疗无效,在宜君县人民医院不幸逝世,终年48岁。当逝世的消息传出后,熟悉她的人无不悲痛。县人民政府为她召开了追悼大会。根据她生前遗愿,将遗体送回原籍三原县安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