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名香(1788~1855),男,字征潜,号商山,南澳深澳人。洪名香过继与卓蓝为子,卓蓝早卒,洪名香奉嗣母吴氏如亲娘,8岁读书,喜读《六韬》等典籍。
嘉庆十年(1805),香投笔从戎,历配镇标舟师,出洋巡缉。嘉庆二十五年,因捕盗有功,拔为外委;道光四年(1824),授补本标把总;道光六年,升任千总。他因作战英勇,改任海门营守备;道光十五年,被保举上京在圆明园谒帝,授守备题补;道光十六年正月,抽取补授碣石镇标左营守备,八月出任香山协左营都司;道光十八年,授任本右营都司;道光二十三年正月,奉大府命令护理香山协副将篆;道光二十四年二月,题补为广海营游击。他因平匪有奇功,朝廷给名香加二级、记功10次;是冬,再进京谒帝。道光二十六年六月,名香被拔任崖州协副将,晋任香山,因修城有功,给记录功绩2次。道光二十七年春,洪名香督军进驻九龙,平匪有功;是年冬,授任琼州镇总兵官。道光二十八年,洪名香因剿匪战绩突出,提授碣石镇代理水师提督;道光二十九年,授命为水师提督。
自道光四年(1824)至道光二十九年20多年来,他转战各地,屡立战功,围剿匪盗数十次,捕获匪首1100余人,匪徒不计其数,烧毁船只多艘,缴获火炮20门,其他器械一批。后因夷敌入侵,洪名香先后转驻大鹏、九龙、澳门等地。驻威远炮台时,与夷船拼战8次,掳夷首、匪首360多人,毁船多艘、大炮多门,俘斩盗众不计其数。朝廷特赐赏一等军功,加三级,再赏加二级。后名香带领广东水师,节制四镇,添造大船50艘,添置大炮和器械,以卫海防。
咸丰三年(1853),军饷吃紧,洪名香捐银4800两,以资助军需,被优叙加三级,随加三级,记录功绩3次。时福建东山、厦门、漳郡等28座城池被匪攻陷,洪名香挥师平息;回师时又围剿虎门附近的匪徒,擒斩数百人,缴获器械不计其数。为解决培训团练缺资的困难,他带头捐银千两,充实费用。
咸丰五年,从正月至四月,他率师攻贼9次,活擒伪元帅、副元帅、先锋及首要头目100余人,战场杀匪不计其数。
洪名香治军勤谨,日夜操劳,人劝他休息,节制操劳,他回答说:“国逢多事之秋,何以宵衣旰食!”后积劳成疾,六月二十一日病况恶化,是夜逝世,终年67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