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炼成
(1928— )
西北大学经济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经济学家。
湖南省浏阳县(今
浏阳市)人,1928年出生于一个书香门第。自幼受到良好教育,他发愤读书,立志将来做一个大学问家。1947年高中毕业后,以优异成绩考入
武汉大学法学院经济系。在名师指导下,他较为系统地学习了中外经济理论,为日后深入开展中西方经济思想打下了基础。1951年8月大学毕业,服从组织分配,奔赴西北大学任教。1953年8月,入中央高级党校经济学班深造两年半。结业之后回西北大学任教,历任讲师、副教授、教授、经济学院院长兼博士生导师。
他一生未离开过西北大学的讲坛,把自己的知识和才华毫无保留地献给了西北大学的学子们。数十年来,他始终坚持在教学第一线,先后讲授过7门课程,受业学生逾万人,尤其是为中国培养了一批基础扎实、勇于创新的杰出中青年经济学家。如北京大学管理学院教授、
英国社科界最高奖学金获得者、
诺贝尔奖得主莫里斯的学术传人
张维迎,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科研所所长、经济学家魏杰,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调节研究部副部长、“
孙冶方经济科学奖”获得者刘世锦,中国体改院副院长邹东涛,西北大学校长、全国经济学专业最年轻的博士生导师
王忠民,均出自他的门下。正因为这么多经济学家出自西北大学,所以有人把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誉为“青年经济学家的摇篮”,把他誉为“经济学界的西北王”。近些年来,中国经济学界出现了一个新名词“何炼成现象”。他在坚持教学的同时,从未放松过对经济学理论的研究工作,为此付出了艰辛努力,取得了丰硕成果。自1956年起,他开始致力于中国经济思想史的研究,撰写的《试论
孙中山的社会经济思想》一文在1957年《西北大学学报》第2期上发表,产生了较大影响。针对中国政治经济学通行教材中对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界定不清楚问题,他于1963年连续撰写了《试论社会主义制度下的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再论社会主义制度下的生产劳动》、《也谈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三篇论文,从理论上提出了社会主义制度下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划分的新观点:知识分子也创造价值,应划归到生产劳动者的范畴。这一新的理论的提出,引发了全国经济学界的一场大讨论,大大提高了他的知名度,他被视为“新中派”的代表人物。但在当时的政治环境下,他也因此遭受挫折与苦难。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他将60年代提出的学术观点整理成书,荣获
陕西省社科优秀论著一等奖,其中《社会主义制度下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的具体含义》一文,获首届"
孙冶方经济学奖"。80年代以来,他积十年之功,对中国所有制结构进行了深入研究,在1987年10月召开的全国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研讨会上,正式提出了“三、四、三”模式,他形象地称之为“飞机模式”,即30%为全民所有制,是导航的机头;40%为集体所有制,是机身;30%为个体或私营经济,是机翼。他认为,所有制结构达到这样的程度,整个经济就可以腾飞。虽然他的这个观点在当时遭到不少与会人员的指责,但10多年来中国所有制变化和发展趋势已经证明了他的观点的超前性和预见性。这些年来,为了寻找中国经济基础发展的良策,他加紧了对经济理论的研究和对中国几千年经济发展史的整理工作。他情系大西北,积极为西部
大开发献计献策。1997年,出版了50余万字的著作《历史与希望一一西部经济开发的过去、现在与未来》。他还系统总结了自己多年来对西部经济发展的研究成果,向国务院和
陕西省人民政府提出了8条建议,均被采纳。目前,他仍壮心不已,继续从事教育事业和经济理论研究。
选自《二十世纪湖南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