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斌(1915—1941),字功伟,湖北咸宁人。中学时期开始组织救国宣传活动。1935年积极响应一二·九运动,投身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进步事业。1936年8月在上海经-、唐守愚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1937年底受党组织委派回湖北工作,12月被选为湖北省工委农委委员,1938年5月任中共湖北省委委员,同年秋先后任中共咸宁中心县委书记和鄂南特委书记。1939年任中共湘鄂西区党委宣传部长。
1940年1月,经组织批准,何斌在宜昌同湘鄂西区党委宣传部干事、交通员许云结婚。他俩互相切磋,互相勉励,相亲相爱,共同工作。2月,何斌调任湘鄂西区党委书记。8月,湘鄂西区党委改组为鄂西特委,他改任鄂西特委书记。1941年1月,国民党顽固派制造皖南事变,发动第二次-0。1月20日,何斌在恩施从事抗日宣传活动时因叛徒出卖而被捕。
在狱中,何斌始终坚信党的事业,严守党的秘密,同敌人进行了坚决的斗争,既经受了严刑拷打的考验,又挫败了敌人的“劝降”伎俩和“感化”阴谋,严词拒绝了敌人高官厚禄、出国留学等所谓“自首”条件。面对敌人先后十余次利用其亲属到狱中劝降,何斌在给父亲的信中写道:“儿献身真理,早具决心,苟义之所在,纵刀锯斧钺加诸颈项,父母兄弟环泣于身前,此心亦万不可动,此志亦万不可移。”“当局正促儿‘转变’,或无意必欲置之于死,然揆诸宁死不屈之义,儿除慷慨就死外,绝无他途可循,为天地存正气,为个人全人格,成仁取义,此正其时。”一个共产党员的坚定信念和为理想、为党的事业献身的浩然正气跃然纸上。
1941年11月17日,何斌被敌人押到恩施方家坝后山五道涧。他从容不迫,正气凛然,带着沉重的脚镣,拖着遍体鳞伤的身躯,高唱着《国际歌》而慷慨就义,时年26岁。何斌牺牲的噩耗传到重庆,周恩来在南方局和八路军办事处的一次会议上,宣读了何斌的遗书和遗诗,并于1942年4月18日向中央-作了汇报。1942年6月13日,毛泽东致电周恩来,指示南方局为被国民党杀害的鄂西特委书记何斌、刘惠
馨等人开追悼会。延安各界在八路军大礼堂举行何斌、刘惠
馨二同志追悼会,号召全党和全体青年向他们学习。《解放日报》发表了《悼殉难者》的社论。“努力解放事业而遭杀害,乃整个民族创痛;坚持革命立场至于殉节,是全体青年楷模。”中共中央青委的这副挽联,表达了全党和全国青年对烈士一生的高度赞扬和深切的怀念。
在狱关押期间,何斌还通过唱歌做诗表达心声,鼓舞战友,打击敌人。上面这首写于1941年11月初的诗,就是他在狱中按《夜半歌声》曲谱填写的给妻子许云的诗。这里,他用诗歌的形式把自己的革命理想向妻子诉说。
何斌被捕前,许云因在恩施地区建始县一带公开过共产党员的身份,不便留鄂西特委工作,按组织安排去了重庆到南方局机关工作。夫妻两人于1940年8月21日黄昏分别,许云怎么也想不到,这次分别竟是最后的别离。1940年底,许云的儿子刚满月,她便抱着孩子照了张照片,将照片交给堂弟何功楷,嘱他请周恩来托人带给何斌。许云带着小宝宝在南方局做机要工作,无时无刻不在思念何斌。然而,她最后得到的是时任中组部副部长孔原转交给她的何斌的《诀别信》。
许云按照何斌的遗言,给儿子取名“何继伟”。烈士之子何继伟继承遗志,20世纪60年代初就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并以优异成绩考取北京工业学院研究生,出席全国第- 会议时受到毛泽东、刘少奇和周恩来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后一直从事科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