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林哲(1906—1975),原名武杰,山西省洪洞县石止村人。
民国14年(1975),董林哲在太原同寺师范读书时,加入国民党。15年(1926),和纪秀川、胡廷然一起组织西北革命同志同盟会。是年,经纪秀川、薄一波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16年(1927),国民党在太原清党,董林哲被开除,并被通辑。19年(1930),因反对李立
三盲动主义,没有参加孝义起义而-。但此后,仍然以党的同情者、支持者的身份接受党的指示,坚持参加革命活动。
29年(1940),董林哲来到同官县开办煤矿,以搞实业掩护革命志士,援助党的事业。后应陕西省煤经处经理贾泽生、营运组长高馥宇(解放后任省外贸局副局长)的邀请,到省煤经处工作,以运输专员名义在同官、耀县、宜君一带收购和包运煤炭。为了工作方便,董林哲邀请进步人士成继民等人帮助经营,先后包运煤炭10余万吨,获利10万余元。30年(1941),他用此项资金在同官开办协和贸易公司,自任经理。翌年,又在耀县、黄堡镇开设协和盐店。32年(1943),他与胡备三合作,创办新裕煤矿,继而又开办同裕、大同煤矿,以雄厚的经济实力支援革命。为了活动方便,34年(1945),他加入青帮“西华山”,结交要人,疏通运输渠道,搜集军事情报,在营救革命同志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36年(1947),由于官办同官煤矿矿长马青苑的诬陷,董林哲被捕,关押在国民党西安警备区牢房。后经五位友人花钱赎出。董林哲在被监视的情况下,仍未停止革命活动。38年(1949)初,他受共产党组织的委托,在搜集西安国
民党特务的潜踪地点,劝说有关人士保护户籍卷宗和省农民银行财产等方面,做出不少努力,为西安的解放做了许多极为重要的准备工作。
1949年5月20日,西安解放,董林哲立即返回铜川,主持铜川的矿务工作。是年10月,又去东北参观。回来后,任西北军政委员会贸易部副部长、西北行政委员会参事局副主任、民建中央常委、陕西省人民委员会委员、西安市政协副主席、民建西安市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西安市人民代表等职。1975年12月12日因病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