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892年-1946年,民国十大汉奸]
陈公博(1892~1946),原籍广东乳源县,寄籍广东南海。早年参加同盟会,北京大学哲学系毕业。民国9年(1920)10月与谭平山、谭植棠回广州创办《广东群报》,宣传“五四”革命精神,介绍苏联十月革命和马克思列宁主义。1921年3月,协助-成立了广州共产党小组(后统称广州共产主义小组)。7月,以广州共产党小组代表资格出席了在上海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月,中国共产党广东支部成立,陈担8任组织工作。1922年6月,陈炯明在广州叛变,炮轰孙中山
-。陈公博没有执行中共中央局拥孙反陈的指示,被开除党籍。
1923年,陈公博赴美,入哥伦比亚大学研究经济,获文学硕士学位。1925年返穗,任广东大学教授,并加入国民党。1926年1月1日,国民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广州召开,陈公博任二届一中全会中央常务委员。1927年,任国民党二届二中全会中央常务委员兼工人部部长、总政治部主任。年底,参与镇压广州起义。后转到上海,与汪精卫等成为国民党“改组派”的成员。1929年3月,国民党第三次代表大会决议,开除陈公博的国民党党籍。其后,陈公博在上海创办大陆大学,自任校长。10月,国民党中央以陈公博勾结军阀、颠覆-罪,交国民政府明令缉拿。1931年,陈公博恢复国民党党籍,出任国民政府实业部部长。1935年11月,当选为国民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中央执行委员。1937年任国民党中央党部民众训练部部长。12月以专使名义赴欧洲访问。
1938年汪精卫出走河内,公开投降日本帝国主义。陈公博于次年1月到河内,跟着汪精卫投敌叛变。1940年3月出任汪伪政权的-长、上海警备司令兼市长。1944年11月汪精卫逝世,12月陈公博出任伪行政院长并代国民政府主席,至日本投降止。1945年8月25日乘飞机往日本东京,10月3日由日本押解回南京。1946年4月,苏州高等法院以“通谋敌国,图谋-本国”有据,处以极刑。6月3日晨,在江苏第三监狱执行枪决。生前著有《我与共产党》、《寒风集》、《苦笑录》、《中国共产主义运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