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光藻

[][公元1815年-1891年]

   张光藻(1815年-1891年)字翰泉,广德县人。清咸丰年六年(1856年)进士,历任河北曲周、望都、寂县、邢台等县知县,正定府知府。同治九年(1870年)三月任天津知府。
  张光藻在内忧外患、清廷大厦将倾之际出任直隶天津知府,深感治理之艰难,但他不计个人得失,坚决维护津民利益,敢于据理力争,秉公办事。
  天津自开埠以来,法国人在望海楼建立教堂,使教士依仗教会势力,收买和勾结地方无赖之徒,拐骗妇孺,作威作福,民怨日深。张光藻到任不久,即发生洋人乘马直驰通街、踩死华人的命案。同年呷四月,法“仁慈堂”内几十名中国儿童相继夭亡,与此同时拐骗儿童屡屡发生,而拐犯也直供系法国天主堂所主使,并仗通商衙门的庇护,县官不敢查究。对此,群情汹汹,已成众怒难犯之势。张光藻深感身为地方父母官,应爱护百姓,护良惩恶,禀告三口通商大臣崇厚,但崇厚却拖延袒护,不予追究。
  同治九年五月二十三日(1870年6月21日),万余名群众聚集教堂门前,要求惩办凶手,法国领事丰大业竟然到崇厚衙门咆哮怒 骂,直至开 打死津人。侵略者的暴行,使积忿已久的群众怒不可 遏,群起殴毙了丰大业,抛尸海河,并放火焚烧了天主、仁慈各教堂,这就是历史上震惊中外的“天津教案”。
  腐败无能的清政府,屈服于外国侵略者的压力,先令直隶总督曾国藩,又派中堂大人李鸿章到天津查办。张光藻被发配龙江
,两年后获释归里。他以诗抒怀,写诗三百余首,归里后,辑成《北戍草》和《龙江纪事》上下两卷。他说:“是非曲直,藻不能辩,天下后世必有代为之辩者。”他相信历史会为他作出正确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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