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永玉(1911~1987),字慕白。浙江温岭人。民国18年(1929年)毕业于上海法科大学银行专业,后在上海四行储蓄会、联合商业银行供职。上海解放后,在公私合营银行、人民银行黄浦区办事处工作。
应在学生时代,受法科大学教务长沈钧儒的爱国主义思想影响。民国26年七七芦沟桥事变,应率先捐款慰劳前方抗日将士,获第一号捐款收据,7月15日《时事新报》为此作了报道。民国28年春节,应永玉发起“捐献一元钱救济难民”运动,响应者数以万计。他还为救济难童、赈灾捐款和尊师运动慷慨解囊。
民国29年国际儿童节,应以2个儿子的名义致函上海第九届庆祝儿童节筹备委员会,建议创办儿童图书馆。后获筹备委员会同意,并获中华慈幼协会上海办事处、上海工部局儿童保障科等12家机关团体的赞助,成立上海儿童图书馆筹备委员会,应任筹委会常务委员,并与顾惠人、赵朴初、陈巳生等11人组成征募委员会。应以自己和儿的名义捐款,并将自己30华诞之寿仪悉数充作筹建儿童图书馆的经费。先后在报上发表《致全市同胞书》,呼吁各界人士节省中秋节开支,为儿童图书馆捐献。又致《游艺界书》呼吁襄助宣传筹募。还会同陈春华、潘三省等为儿童图书募款举行足球义赛。经过1年努力,民国30年7月12日在静安寺路大华商场13号(今南京西路南汇路口)举行上海儿童图书馆开幕仪式,并于同年11月12日在威海卫路(今威海路)910弄20号购置双开间3层楼房1幢,作为上海儿童图书馆总馆。从民国29年筹办儿童图书馆至1952年9月上海市人民政府接办,应先后任该馆董事、常务董事、副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