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檄,字用宣,号皖山,今项铺镇人。明正德十六年(1521年)进士。吴檄生性怪僻,不愿增添别人麻烦,葬父时偶遇风雪,路过友人方去病门前不入,夜晚就坐在方门前石墩上,天明而去。他在任襄阳推官时,上任后判理案件公正无私,赈救饥民卓有盛誉。都督佥事姜已有边防功劳,请求升职。朝廷准备定职,吴檄知道后上奏:“按国法,斩获敌人首级200以上的升官一级,姜斩敌不满80,可赏,不可升职。”尚书张赞被吴檄的正直行为所折服。武宗赐在藩邸时旧僚刘某为锦衣卫指挥,其子刘民誉想世袭父职,尚书张赞力主其请。吴檄则极力反对,写信给张赞说,按朝规,没有军功的人,不能世袭。民誉没有军功,因而不能世袭。张赞甚怒,撕破书信扔在地上,回信说:“刘民誉世袭一事,我一定要为他办妥!”吴檄反驳说:“刘民誉一事,违犯朝规,我也一定要干预到底!”吴檄后任湖广参议,又转任山东云南副使。他在任陕西参政时去世。吴檄生前,擅长于诗,著有《兵部集》一卷。